eagleeagle wrote:
原來這麼多人開車都...(恕刪)
直行車路權本來就是最大的,在任何先進國家都是這樣!
在台灣直行車會讓都不是禮讓,是被迫讓的!
會說直行車要讓的,通常都是自己常妨礙交通要直行車讓!
不然有什麼好爭議的!不要妨礙直行車就不互有讓不讓的問題了!
台灣就是多數人積非成是慣了!
路上一堆該讓的不讓,不該讓的都讓了!
交通才會亂七八糟,事故不斷!
katana057 wrote:
這樣就回到我跳出來的原點哩
(你跳出來說很明確啊)
東湊西湊的法 搭來台灣
不明確定義
取締罰則又不嚴
就是這樣亂
多少年前
連機優先道慢車道都沒有
但台灣用國外的自行車道
生出個機慢車優先道
然後說禁行機車
兩段式左轉
阿現在又不快去抄
stop sig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