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為不用讓的 是認為他人超速要超車是違規 也認為超速是危險(暫時假設這前提是對的)
那以下情況分析來說
1.沒錯! 內線超車道 不是超車且後方沒比你高速的車時 是可讓達最高限速時行駛
2.不讓的認為他人超速是危險 那你自己若超速1公里 算不算超速 跟超速2公里的比較 算不算超速...往下類推跟超速10~100公里的比較 算不算超速
3.你認為不超速所以一直佔用超車道 但是無論真速或錶速 或是因此有時超速幾公里 那又算不算違規?(10%容許值只是不成文默認值)
4.若你自己都有機會造成違規 哪來立場批人家超速違規!! 不就是簡單的讓道就好,不是嗎?
交通法令或有不及 但是內線超車道 就是不該占用 超完車就該回到第二線道
若是第二線道一直有車 你可以一直超車 暫時不回第二線道
但是後方有比你快的車 你就該讓車(加快甚至超速都要讓道)
你或許會問 我為何要因為他人要超車我就要被迫違規超速?
答案是 因為你在超車道!!
你若在第二線道 大可理直氣壯不用讓道 請超車者去走超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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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只要政府出來說,前方車輛不讓後車就是不對、要開罰,這樣問題不就解決了;但是政府卻不這樣明訂,只是說建議前方車輛讓給後方的超車車輛這種模擬量可、兩方都不得罪的說法,所以基本上我覺得這個問題無解
每次看到班機因為天候狀況而無法起飛的情況也一樣,就因為是非人為因素,航空公司也沒辦法呀,他們也很想飛、很想賺錢呀!為何不乾脆政府訂一個處理的SOP,這樣航空公司處理起來也是有所依據,民眾也能自知情況而不會一昧的喧鬧...
所以這個問題大家別再吵了囉,不是我不挺政府,而是政府絕對不會出來給一個確切的答案的,只要政府出來給一個確切的答案不就結了?
我現在都是開中線道,時速維持100~110也是開的很愜意呀

天理昭彰、報應不爽、諸惡莫做、眾善奉行、定慧等持、行善布施、災劫消弭、逢凶化吉,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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