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紀錄器交給警察存證,我回家看影片,當時我的轉彎速度約17km/h,已轉到對向車道,行車紀錄記錄他遠遠的超車前面一位騎機車的阿桑,然後有聽到他長長的煞車聲,但車子還是煞不住,然後就撞過來,當時我是完全沒有看到他,一直到撞到後,小孩嚇一跳才驚覺,事後打電話給他,問他想要怎麼處理,竟要我自認倒楣各賠各的...

對方還說他是直行車,我應該要讓他,不怕走法院?! (就是那種直行車最大,天下無敵!! ) ....
請問我後續應該怎麼處理??
現在的年輕人在想啥,一大早騎快車要幹嘛? 有這樣急嗎??
Annan wrote:
我上周五早送小孩上學...(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