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dd777 wrote:
小鴉陪40%
>>路口未依規定右轉, 請未事先打方向燈導致後方車輛未能即時判斷動向
機車陪50%
>>機車車速過快加上未保持車距~撞車後害臨車道汽車為閃避機車騎士而撞到內側車道
中線陪10
>>任意切換車道~致內側車輛撞安全倒~
內線不用陪~
>> 最大的倒楣鬼~
小鴨未依規定??
地上畫了右轉線...在這邊轉..有問題嗎
就算沒打方向燈..也不是緊急右轉..後方車距還那麼大..
以後方那種速度而言是來的及反應的
可是後方機車卻沒有減速變換車道前行
後方機車要切換車道必須
1.打方向燈
2.從後照鏡看後方來車
可是他是直接切出去的耶~
比較衰的是Audi & VW吧
一個若壓死人要判過失致死
一個莫名其妙依規定迴轉還翻車..
tokikawa wrote:
除了燒香拜佛
不然遇到這樣的機車騎士
還真是沒轍
好像有很多人說yaris的錯
機車汽車的車禍
錯可不是都在汽車啊
還有人說vios要全賠
是哪一臺vio啊?...(恕刪)
騎機車的人或乘客應該已經RIP,了吧,機車飛起來往其中一人頭上砸下去。

傲小風 wrote:
小弟先聲明,我對t牌沒有01所謂的神車情結,我一直認為開什麼車不重要,重要的是開車的人!!
我想說明的是為何我認為小鴨鴨是違規變換車道因為!!
右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外側車道、右轉車道或慢車道,駛至路口後再行右轉。但由慢車道右轉彎時應於距交岔路口三十至六十公尺處,換入慢車道。
小鴨鴨變換車道的位置應該不對,我知道照法律來說的話很多人做不到,我也做不到,但是因為已經發生事故了,所以才需用法律來討論!!!謝謝大家指教
資料來源http://military.thu.edu.tw/new_page_54.htm
所以這種情況下你會跟影片中的騎士一樣反應不及撞下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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