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不是錯在路權或違規
錯在他沒有防範路上的瘋子
路上瘋子何其多 突然從路邊切出來的屁孩 突然停下來或轉彎的歐吉桑
影片這也是一個典型的瘋子案例 無腦大迴轉 還吃了兩個車道 要是內側車沒慢下來 不就被輾過
外側騎車的煞不住 閃不掉 肯定撞上去的
哈雷應該再趕時間.運氣差
剛好遇到小白幕騎士
.....看他煞車採死...車子才沒什麼傷到很慘
這樣他下次應該不敢在市區騎太快
我也被害過只是轉過來的是汽車.
我前後都煞死
速度50左右馬上就停下來.後座女友整個往前撞....結果小CB重心不穩原地倒車....
當時已飛快速度把車扶起來..在去關心友人狀況......一點擦傷還好...當時只覺得超丟臉....那台違規的汽車裝沒看到連停都沒停
當時馬上怒火攻心...想去追他....
當然是找不到
.奇怪綠燈.怎麼凸然衝出一台汽車.又整麼倒車的我還在回想
當時部要煞車直接撞上去才對..有賠賞..我算自己倒車活該.....修理費3萬多自己出......
還有行車紀錄器很重要騎機車也是要裝一台
大運將 wrote:
我的駕照.你要花好幾年才能考上.在馬路上討生活超過30年.看過數不清在馬路上蓋白布和來不及蓋白布.中南部紅綠燈都是參考的.不要以為綠燈撞上闖紅燈就一定是對的.法規是死的.判決根據會參考時間路型路況路流天氣種種種.....沒出人命重大傷害 冗長的訴訟大多大家自己私下和解處理.不然每個月開庭一次.要開1年至2年時間.誰有這麼多時間天天請假去開庭.哈雷可能不服氣硬要告到底.花了2年終於打贏.哈雷拿判決書跟對方拿錢.對方說沒錢.判決書就跟一張廢紙.也可以拿判決書去國稅局去查封對方不動產不過要負百分之拾當抵押金如果沒資產.就要聲請債權憑證有效時間5年.時效5年時間過了就失效每5年就要從新再
寫仔細一點要花很多時間.自己去台北市立圖書館借判決案例.說真的如果其中一方說沒錢.另一方真的就會沒則(民法沒有強制執行)更細流程更為繁鎖.政府單位一個流程都是10天一單位.
再寫下去都可以出一本書了
雖然您說得很殘酷, 不過小弟真的很認同.
大家常會去評斷誰對誰錯,
對! 都是某甲100%對, 某乙100%錯, 法院也判決了.
然後呢? 對的一方還是得不到應有的賠償,
反而還要勞心勞力,舟車勞頓, 再付出很長的時間,精力和金錢.....
很殘酷, 但現實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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