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inhsu wrote:
再看一次影片,發現機車動機不單純
明明騎在內側車道,看到汽車移向機車的右側時
跟著偏向外側車道...還有三,四公尺的距離時....不剎車
動機真的不單純
如果他依舊騎在內側車道時,就能避開撞擊了
G大,您是他的辯護律師?
瞧您法條背得滾瓜爛熟的
請問在轉彎車須讓直行車的條例中明文記載
車輛超速至路口時,已轉彎車輛須讓超速車通過
煩請您找出來給大家心服口服...
人無完人(你認同嗎?)
法條是人訂的,如果法條完美無缺,何須法官存在
就單轉彎車須讓直行車通行也是有一定的限定
至少在直行車未超速的情況下...成立
而且路口狀況百百款,法條有限定哪幾款須讓直行車的
能否法律通的你造福大家一下,該法條的全部,讓大家知道什麼狀況下不必讓?或者都得讓?
直行車超速<<也包含在內的話,請特別註明,讓我的觀念改改
所謂的"正負得正"的條文...
在此案例中,機車超速(負),直行車(正)
從你的方向來看,你認為機車動機不單純,
不好意思,當你無法證明機車騎士是故意的,請推定其非蓄意。
客觀上來看,應可認為機車錯認汽車會剎車讓其"直行車"保有繼續通行的路權,
所以會下意識的往外車道偏。
還有,法條是訂來給人遵守的,
既然法條沒說超速車輛至路口,已轉彎車輛須讓過,
即代表超不超速不是該條要件之一,
何必憑空要擠出一個法律沒規範的來讓你心服口服!?
建議你去估狗一下不確定法律概念是什麼,
你就會懂為什麼只寫轉彎車要讓直行車。
上一篇也說了,在這邊跟我說機車超不超速這根本不叫問題,
真有事發生,請舉證,證明因果關係。
不然就是轉彎車要讓直行車,就這麼簡單。
而不是在這邊說超速車不適用這處罰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