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wa忍 wrote:
如果最後法院沒送他個前科...我跟他姓
講真的, 請問他傷到你了嗎? 你又何必這樣傷人? 偏執過度還是自我感覺良好?
我們講假設對方是個很客氣的人, 而你因此借用法律來傷人, 只因為對方不懂
難怪人家說法律只會保護"懂法律的人", 不能客氣一點嗎? 你最後這句話越看越覺得囂張程度遠超過被告
你還是多多更新, 萬一真沒有好結果, 最好辦個公投來表決吧!
平埔族大武「社」「頭」前所建立的漢人聚落,現定居台北裡面的湖!
sam_sfchiu wrote:
講真的, 請問他傷到你了嗎? 你又何必這樣傷人? 偏執過度還是自我感覺良好?
我們講假設對方是個很客氣的人, 而你因此借用法律來傷人, 只因為對方不懂
難怪人家說法律只會保護"懂法律的人", 不能客氣一點嗎? 你最後這句話越看越覺得囂張程度遠超過被告
你還是多多更新, 萬一真沒有好結果, 最好辦個公投來表決吧!
凌志車主對樓主有客氣嗎?
樓主只是在文字上囂張,
但凌志車主卻是在現實行為上囂張,
而且凌志車主的行為基本上已涉及危險駕駛,
雖然樓主用重傷害未遂提告可能無法成立,
但是危險駕駛應該是跑不掉的,
當一個人生命安全受到威脅時以法律途徑解決難道有錯嗎?
除非您認為凌志車主的行為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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