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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來一個阻擋救護車的可惡駕駛 車牌號碼3565-LD

大家一直砲轟3565實在是太過份了~~~~~~~~~~~
要知道,身為一個合格的路隊長要有以下條件:
1.定速:不管路況與情況,實況或狀況永遠用一定的速度行駛,40就是40,90就是90.身為路隊長要是忽快忽慢那後面的隊員要怎麼跟的好呢?要知道路隊長的光榮就是要讓馬路上的車輛以我為首的一條龍.
2.一條大路通羅馬:承第1條的信念,雖然路隊長是馬路一條龍的龍頭,但卻不是在舞龍,若是依情況變換車道那整條龍不就搖來擺去的,成何體統.飛龍在天才是上下騰飛,地龍在地那就是要一字長蛇前後呼應.
3.心無旁鶩:不管彗星撞地球還是前面有頭牛,都要視若無睹的往前行,心中要有堅定的意志與性念"我是龍頭",馬路一條龍的龍頭.所以救護車算個鳥?就算是皇帝御攆085也是照擋不誤.
希望這些嘴砲鍵盤手
與檔救護車的人一輩子都不要坐到救護車
祝他坐車就被擋
7分鍾擋到7天後才到
救護車與消防車都屬急難救助
那有理由一大堆
內側又屬超車道
沒事不要開內側車道OK
就算開最高限速又如何
反正你開在內側擋住救護車又超不出去
就是怪你
社會就是有這一些人
扯一堆鬼理由幹嘛,救護車都在鳴笛了還在逛大街,居然還有護航的,根本沒資格開車
影片中明明就有充份的時間和空間可以讓
這實在是太可惡了

都沒想到如果是自己的親人是什麼感受

a7765921 wrote:
的確有可能像大大所說...(恕刪)

+1
不要管車上有沒有病患(的可能).救護車敢鳴笛,讓就對了.
台灣是個進步的社會了,救護車鳴笛與否有一定的規定,不按規定來,內部有考核的機制的.
所以只要救護車鳴笛.四個字: 讓.就.對.了.

MSN-06S wrote:
車牌號碼3565-L...(恕刪)


又來,
回文這麼熱烈,又要人肉、踹共,
會不會人肉出來後大家又消風、軟掉了?
可能是大家平時壓力太大找個話題釋放壓力吶?

前帳未清啊各位。

a7765921 wrote:
的確有可能像大大所說...(恕刪)


3565 真讓人生氣
奇怪? 蕭中指的車牌不是很快就被人肉出來了

怎麼這位車主到現在還人肉不出來咧?
該死的是那些立委諸公們吧~
無法立嚴法法辦這些人。
不知道該位大大怎麼想,今天我才體會到南部波麗士大人的無情,車上有小孩急需送醫,但卻不願意幫忙䦕道,如果當下是你的家人做何感想,也許有很多大大今天下午約14:00在閲關仔領看到一輌車不要命的開法,如果可以誰願意冒生命危險這樣開車。在新聞畫面中該車有很多機會變換車道卻不願意,做家屬怎麼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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