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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肇逃了(4685-F6雅歌)(判決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一千元折算一日)

留記號+

看警察+當事人+法官表演了
抓起來,抓起來.

不要讓這種人好過~蓄意殺人!
霄裡往士校方向吧~
看你從大下坡上來~
benedicite wrote:
記得沒受傷也要想辦法受傷,因為肇事逃逸的構成要件
   必需有人員傷亡,如果沒人傷亡則不構成肇事逃逸。


是的
現在性侵後若查無事證, 採無檢體
就算被三人輪暴有證人在場, 法官也會放狼回羊群的
台灣這個鬼島, 沒錢的不怕死的流氓最大
奉勸各位若遇到此類事件
請在就醫前確保外觀看得出傷處, 我不會說無中生有, 你知道我的意思就好
醫生多半不會不看患處就照你說的打診斷出來
一定要讓醫生看得出來就對了, 不管是小紅腫小擦傷
其他例如軟組織的症狀, 例如肌肉痠痛, 關節疼痛, 如果有症狀的話一定要說
看病前先擬好草稿, 準備一張紙列出你有的症狀, 免得當場遺漏了
除此之外白天順便到精神科掛個號
說你事後開始有失眠跟恐懼的現象, 精神方面的症狀請 "照實說", 你懂我的意思的
備妥這兩份診斷書以後就開始告吧!
這個人是吃飽太閒嗎?還是有拉K啊!!
這不只是肇逃吧,跟本是故意殺人未遂....

看完一肚子火,如果是我,會想把車子往他車上砸吧...
這種人就要報警處理
肇事逃逸

不過影片中有人在叫囂
不知道在講甚麼??
警察的態度...也太誇張囉!!!
警員編號多少阿???
po出來讓大家笑一下!!!
感覺樓主是遇到怕事的警察!!!(節哀)
樓主 還是靠自己 和 網路、新聞 的力量吧!!!
(順便找出那個幫你處理事情的警察吧...)
抓到後可能又說有精神上的疾病了吧...
真不知道這次會說啥?
在考慮騎機車是不是也要裝行車紀錄器
不然真的碰到這狀況會投訴無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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