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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牌車不准上快速道路,非常的不合理~

又有人把重機當成一種會自己上路的交通工具了
又把違規當成開放路權的限制
自己的言語表達出無知
卻還沾沾自喜

這種人才是真正的厲害
我的部落格~ 歡迎多多指教~ http://www.wretch.cc/blog/puppy770609
250以上本來就該屬目前550相同的路權 (因某官員的幾句話,而制定成550 自行查詢)

但針對550以上可行駛高架上來說,光是在北部 (北部高架多,這是不得不承認的事實)

由於高架道路多,且也因許多匝道都有通往國道路段

因而造成誤上,但是否真的誤上? 不便多做解釋

我只曉得A到B的距離,中間路段還要避開避免上錯匝道

某些匝道口的標示不清,甚至在夜晚根本看不到

因而誤闖誤上,這該怪誰? 怪自己路不熟

所以才會半依靠導航下,遊走在北部的路上


至於你說上去危不危險?

危險...因為在那一瞬間無法正確判定該匝道是否可行走,因而減緩速度

此時後方若有車輛,造成意外該怪誰? 怪自己倒楣


我們只能藉由那一小小塊的告示牌才能得知該匝道是否禁行與通行

第一次犯錯沒關西,下次知道了

但是又到了其他高架路段,是否又要注意該匝道受否禁行與通行?

您說比照小型車,卻在相同路權下,硬生生的把使用道路權限給封閉

這些所造成的風險與危險該怪誰? 怪自己

夜晚的高架道路上!試問

區區那一小塊的告示牌很清楚明顯嗎? 就算開遠燈 我還是要注意前方的路

而不是注意那一根是否有懸掛告示! 試問...

您有體會過這種感受嗎?

有些時候自己親身體驗過後,才發覺交通政策上的無腦無知

就例如你開車在雙向通道上,禿然給你來個對象的單線道 讓你進退兩難

怪誰? 的確 全部都怪罪於自己路不熟

交通政策規劃完全沒有錯 人民沒有表達與訴求的權利



以上言論是當天活動我所敘述的無腦言論...

雖並非完全,但別老是把那些小事情弄得烏煙瘴氣的...例如什麼呢?

不多說了


反正我騎我的,民國兩百年後依然還是這樣

能幫忙盡量,不能的話我也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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