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來一個振奮人心的回覆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2017-03-31 09:27檢舉之案件,案件編號:W10603310927896XXX,經檢視所提供資料具體明確,處理結果如下:
違反法條:第56條第2項第00款第02目 - 併排停車-104.7.1起使用
處理情形:已舉發在案
違規事實:根據附件資料顯示,違規事實明確,已舉發在案
承辦人:許XX
承辦人電話:(02)2991-2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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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
...(恕刪)
勇於告發56條2項併排停車2400元的員警不是沒有
十個裡面一個吧
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