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rblee wrote:
路權是依附在車速之上,車速越快,路權範圍越大??這在說啥????湯大可沒說這句(請說明來源?法源依據?)
不是的,路權是有範圍的, 速限110, 路權最多就是55m了, 不是無遠弗界? 越大?
煞停距離或安全跟車距離跟車速當然有關
來源

法源
第六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前後兩車間之行車安全距離,在正常天候狀況下,依下列規定:
一、小型車:車輛速率之每小時公里數值除以二,單位為公尺。
顆顆,200樓了
herblee wrote:
顯然又弄錯 "最高速限"
"最高速限"是標誌 , 不是 你的車速 , 根本不能被你調整也不會因你而變!
"最高速限"這面標誌一直都立在那裏, 三個車道都一樣,都沒有變,都有"最高速限" , 並沒有內側車道("最高速限")亮綠燈, 中線車道沒有"最高速限"是紅燈這回事?
herblee wrote:
"最高速限"對於內/中/外三個車道是全都是綠燈 !
"最高速限"得以行駛 內/中/外 三個車道都可以!以"最高速限"對三個車道全都有通行權!
「速限」根本無涉路權!
herblee wrote:
內側車道"通行權"?在此何來轉換? 根本沒換
herblee wrote:
P → Q 和 ~P → ~Q 根本不同義
人(P)是動物(Q)為真 並不能說成
不是人(~P)就不是動物(~Q) ?????
這是邏輯誤謬
herblee wrote:
但是設定"通行權"完全不必和旁邊那台車比較 , 高承載車道設定通行權, 是自己本身的條件! 限大客車、計程車(含空車)及乘載3人以上(含駕駛員)小客車 , 根本不必拉旁邊車道的車來比較! 這個條件才是"通行權" !
herblee wrote:
綠燈 亮 (有通行權, 也擁有這個路口的優先路權 )
紅燈(無通行權) 不必對比綠燈, 就是沒有
herblee wrote:
沒有紅燈停等對比? 那來的綠燈先行 ? 紅綠燈是相對的!
Gullit168 wrote:
完全沒路權觀念
"幹道車輛"的路權範圍若無"支道車輛"的路權範圍交錯,根本沒有優先的問題,路口沒車直接開過去就行了
"支道車輛"的路權範圍若無"幹道車輛"的路權範圍交錯,根本沒有禮讓的問題,路口沒車直接開過去就行了
轉彎車跟直行車等同類比
...(恕刪)
Gullit168 wrote:
B車路權範圍內根本『無車』,既然無車,你是要跟"幽靈車"比路權大小嗎??
...(恕刪)
Gullit168 wrote:
B車路權範圍內一下無車、一下生出2,3,4車
說話前後矛盾
...(恕刪)
Gullit168 wrote:
紅綠燈是"通行權",綠燈方根本不會與紅燈方的車流交會
哪來的"對應關係"??
路權範圍是車輛的煞停距離,怎麼可能跑道下一個路口
...(恕刪)
Gullit168 wrote:
請複習#1963
"車道"不會超車,只有"車輛"才會超車.......(恕刪)
Gullit168 wrote:
(第四空間路權)使否有文獻出處??
不要說是你發明的....
當初也是你愛引用他的文獻,我才去翻翻他的資料
怎麼你現在解釋的跟"湯儒彥"的路權解釋差那麼多.....(恕刪)
herblee wrote:
而法規是『超車道』三個字 , 說的是超車道(內側車道)路權! 並不是二個字的動詞 "超車"如何如何
"車輛"超車 , 如何超車?怎麼超車? .這些根本不是法規8-1-3本文 所說的內容
拿根本就不是法規的內容的東西? 到底在說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