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xv wrote:會有多少人敢坐酒駕的...(恕刪) 根據109年的警政署統計,造成交通事故的五大原因之一就是酒駕。而且造成事故非死即傷,所以當然要吊扣駕照。身為職業駕駛當然要對行車安全有更高的標準,所以才更不能酒駕不是嗎?不然為了維護工作權戀童癖犯罪者可以在小學任職嗎?詐欺、竊盜、侵占犯罪者可以當保全嗎?可以在銀行任職嗎?
這實在是太過份了.要不要再多加一條, 計程車酒駕司機應該除罪?被酒駕計程車撞到的人, 算你倒楣?計程車已經拿了夠多優惠了. 計程車算是營業車, 但是免稅.現在還能讓你掛多元計程車, 不必一定要漆成小黃.還要怎麼樣?給計程車這麼多優惠, 是不是要變項鼓勵自用車主改成多元計程車?反正也不用噴成小黃, 自小客駕照再多考個營業車駕照也沒什麼, 但可以省下一堆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