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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開車誤輾警察腳猛道歉 員警堅持提告法院判拘役10日

kazamisa wrote:
怎麼是調去嘉義?應該是要去松山才對啊?

真是懷才不遇,難怪不想幹了。



真的?
是我立刻來市長信箱狗幹
當我嘉義是資源回收站嗎

這種高檔貨只有松山可以收了
阿! 還有五木路跟信義上次那個被打死的垃圾豬油仔區可以待
我也來開車壓過你的腳,然後再跟你說對不起。
再補一句說,我都說對不起了你想怎樣?
你能夠接受嗎?你能夠接受嗎?你能夠接受嗎?
看行車紀錄器 開車的車主沒啥不對啊 警察不去管一下違規停車

反而過來靠么 對方車主??

超級有事
seanszme wrote:
我也來開車壓過你的腳...(恕刪)


如果說我能夠接受反正腳沒事就好
請問你還有什麼要說的?

所以,你在重複說三次什麼?
講了等於沒講。
seanszme wrote:
我也來開車壓過你的腳(恕刪)


誰沒事會把腳放在車輛旁邊的?
Justice.late wrote:
汽車右邊有機車超車,(恕刪)


怎麼說呢?可能要再看仔細點,他右邊的牆壁是L型的吧⋯⋯也就是說他車子一開始停的地方是凹進去的地方,所以才有讓摩托車有空隙,若車輛要進去那個窄巷勢必得左切。只能說他有夠雖
kazamisa wrote:
如果說我能夠接受反正腳沒事就好
請問你還有什麼要說的?

不用“如果”
麻煩直接去拍個你的腳被汽車壓到的影片上來證明
嘴砲鄉民都會喔
對了,請比照本案警員穿普通皮鞋
不可以穿安全鞋偷雞喔
我相信你一定可以的
一個開車再屌的人,移動當下也不會知道,後輪會去壓到對方的"腳"!!

一個"無意"的傷害,變成"故意",車主也說"願意賠償"!!

這警察是 "扛著牛刀殺雞"


由此案例
以後會車,只要不是自己這方車道被阻,就不要停車避讓,免得衰事上身

路人39 wrote:
不用“如果”麻煩直接去拍個你的腳被汽車壓到的影片上來證明
嘴砲鄉民都會喔
對了,請比照本案警員穿普通皮鞋
不可以穿安全鞋偷雞喔
我相信你一定可以的


來啊,我等你"親自"錄影見證。約哪?
要不要就約那跟路段再來一次?
我還穿布鞋讓你啦
就你等來碾啊
不要只換你會嘴炮啊。

歐,請記得,我可是回文說我腳沒事你就沒事
我腳如果有事,你就有事。
回文要看清楚原意,不要眼睛業障重。

怕你只能當個低端嘴炮鄉民。
當場要你碾你還不敢碾咧。
千萬不要學別的網友不敢約出來直接面對喔。

好機會,給約嗎?
證明你不是你嘴上所謂的嘴炮鄉民喔!!
等你回覆喔
不要讓m01上的網友都知道你是小孬孬。

你還是趕快找找悔過書定型化範本比較實在。
如果不熟悉,你可以請教松山分局。

seanszme wrote:
我也來開車壓過你的腳,然後再跟你說對不起。
再補一句說,我都說對不起了你想怎樣?
你能夠接受嗎?你能夠接受嗎?你能夠接受嗎?


正常人應該不會被正發動且隨時要移動的車後輪給壓到腳啦
前輪壓到就算了 還後輪去輾到??

要不要先教教大家到底是什麼樣的情況才會這種速度的車輾到??????????????
人在機車上、機車沒碰倒、腳卻被輾到??是要伸多出去啦

以你的智商你也會被輾到嗎???? 如果你也會的話、也不意外會反問別人這種話了

根本不可能會發生的事情還要提什麼假設 笑死
是在哈囉嗎? 是在哈囉嗎? 是在哈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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