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覺得兩段式比較安全 你停在路中央直行的車一堆 跟對向的車也很容易發生碰撞 這是建立在沒有左轉燈號的狀況下在有左轉燈號跟左轉道路的時候 我就覺得可以機車直接左轉待轉區太小就是設計問題了 台灣地就這麼小條 要不然就是通通改成單行道
不只日本機車不用兩段式左轉,印尼、泰國機車數量比台灣多的國家都不用兩段左轉,另外兩段式左轉是日本發明的,後來發現肇事率大幅提高才終止的。況且現在又不是在吵待轉一下怎樣? 是在吵不需要強制,路口都沒車左轉道也通暢,卻要強制待轉,警察還故意躲在左轉後面抓人,這樣不暴動才有鬼。hs5547 wrote:台灣是像東南亞那樣,機車滿街跑的國家為什麼日本不用兩段式? 因為他們機車真的少我也是機車族待轉一下又怎麼了,真搞不懂可以這樣大作文章?既然這麼愛炒 愛吵強烈建議全國開放免兩段式試辦1個月看看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到底是利大於弊呢?還是大家都別用路好很快就有結果
觀念正確~ 100台機車待轉都是合乎交通法規的!! 沒有違規!!但如果這是經由號召而來的!! 人數超過三人,警察主動認定有挑釁的行為,就可以認定這次為集會遊行! 但如果沒有事先申請集會遊行且通過警察局核可,就是屬於違法的集會遊行。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80058"集會、遊行經該管主管機關命令解散而不解散,仍繼續舉行經制止而不遵從,首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所以警察在舉牌警告過後,解散,是沒有問題的! 超過的!! 就....不要說你沒有違法了!不管你的主觀定義如何,有罪無罪,當警察提起公訴後,就是就要上法院解決了!套一句我網路上看到也認同的說法,衝撞不公平的體制,需要有人挺身而出!! 但每個地方都有他的法律與規定,用非理性的方式衝撞後! 不論成功與否!都將面對法律的衡量! 不然這個就不是法治的國家了! 也就是所謂的惡法亦法! 然而,如果你的衝撞,是獲得大多數民意基礎的支持,人民是會給你支持的!! 就算你沒有實質上的得到利益!!但在歷史上,你將會有一定層度的定位! 但是如果沒有!! 那,我只能說我佩服謝謝你的付出....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