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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人檢舉違規案件,應該付10-50元行政規費。

曉得 wrote:
那只是頭痛醫頭的方法(恕刪)

因為交通規則世界都有!但檢舉不是世界各國常態!
台灣以前也沒有檢舉!

有沒有檢舉與有沒有交通法規是兩碼事!
宙王 wrote:
有沒有檢舉與有沒有交通法規是兩碼事!

但是你永遠沒有辦法否認二件事
第一是沒有交通法規就可以消滅檢舉
檢舉只是交通法規其中的一條規定

第二是沒有交通法規
警察就不能開罰單

台灣人品行好
開車騎車走路不違規
根本不需要交通法規來奴化百姓
被檢舉都是冤枉的
不是嗎?
曉得 wrote:
但是你永遠沒有辦法否(恕刪)
哪可能不違規??
反對檢舉的多數都沒反對警察自己取締喔!因為警察沒有報復心態!不會因為機車騎路肩或右邊超車就開罰!
宙王 wrote:
哪可能不違規??

沒有交通法規
就沒有違規
宙王 wrote:
因為警察沒有報復心態!

如果警察取締違規時
違規人態度惡劣
警察也是人
難道不會想還手嗎?
因為身上有密錄器
所以不會直接動手
等到對方出手時
直接抓人辦妨礙公務
類似新聞常看到
只是你沒有意識到而已
宙王 wrote:
......警察沒有報復心態!不會因為機車騎路肩或右邊超車就開罰!..(恕刪)


你又要說警方沒裁量權嗎?要再一次被打臉嗎?

沒報復心態?你警方肚裡蛔蟲?
警方可以搬出12條不舉發為何一定要開單?不要跟我說檢舉人會申訴,我這裡就是用12條死不開,申訴也沒用,懂嗎?
自己想想吧!
scottielin1024 wrote:
你走過那條路嗎?你知(恕刪)


中山國小阿,拿小孩當擋箭牌嘛?
那邊還一個巷口,不想讓住戶出入了是不是?
身教作好一點好不好,大人
scottielin1024 wrote:
很多道路標線設計不良(恕刪)


所以待轉區外的被開單了?

罰單po來看看啊
nicewawa wrote:
...邏輯上好像不太通~.....(恕刪)


違魔有邏輯就不叫違魔了
宙王 wrote:
哪可能不違規??反對(恕刪)


不對哦,是因為長期違規賭不會被抓到,違規一次就賺一次

而熟知治安死角,警察不會來巡邏的場所放心違規

才會不對警察取締沒有那麼反感

而且這也是話術,自己提出似是而非的讓步讓網友不會認為這是來無理取鬧的違規魔人。
愛戀旋律 wrote:
檢舉成功是不是也要給...(恕刪)


這樣喜歡怎麼不去當交通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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