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檢舉案加倍成長,警察非常抱怨
108年比104年成長400多%
2. 警力勤務排擠
3. 前三名:
違規停車51%、方向燈、闖紅燈
4.
檢舉案件前三名:
15781、14932、12298
5. 限制只能動態違規檢舉
大概這樣
14:35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這些結果都只是參考而已,切記!
第1組:
核心問題:減輕警察負擔
北市分隊長出席、今年超過百萬件!因為檢舉系統好用、記錄器普及。
某重程度可以嚇阻違規違停喔!(警員說的)
檢舉案違停最多、樣態也多,
不能連續檢舉、讓員警有更多裁量權。
檢舉者太常違規適合檢舉?認證制度?要教育訓練、身分處理、釐清檢舉者、警方處理權限。
法律文字建議修改為:"得"舉發(目前是應舉發)
第2組:
核心問題:檢舉經驗分享
檢舉制度世界各國都有喔,是否行政罰而已。
檢舉者出庭是否具結?
配合警方重點執法檢舉者配合,
檢舉儀器是否檢驗。
須提出數據作為修法依據
7-1 分動態直接檢舉,一般性整理檢舉規則。(急迫性打110)
道路設計要大幅檢討,迫使違規(警方說的)
可以有平台可以反應到路設計缺失
黃線未何可以停車,規則要更明!
第3組:
必須保留檢舉,但要限縮。(數量或是方式)
但是成效無法預測(如實名制)
為何違停那麼多?停車位不足!
高雄員警說:鳳山區透天太多,騎樓違停檢舉很多
北區員警:是否私人土地判斷。
微罪不罰:給警方多一點裁量權
培訓制度培訓檢舉者,
各縣市警方多舉辦與檢舉者座談,取得執法與檢舉者雙方平衡。
補充:交通會客室:
各縣市檢舉網頁設計不同,資源不同,造成檢舉後續呈不同,造成行政資源耗損。
請各縣市重視審查流程,利用E化簡化舉發流程。而不是限縮檢舉項目。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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