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契約已有明定不能做商業用途,這是每個狗友在購買簽約時應知道的事情。除非,你是那種不看合約直接簽名的用戶,即使這樣,在法理上也站不住腳,因為簽了名表示你認同契約上的規範。至於使用GOGORO來跑外送,是不是明知卻存僥倖心態,我就不予置評了。
2.中華電信4G用戶的條約有註明不得作為P2P的使用,今天我使用BT大量下載,被中華電信發現並終止我的4G服務,我能用什麼理由跟中華電信抗議?
3.有關0.7%的用戶是否會影響99.3%的用戶,我覺得真有可能會影響,假如大安區有200個899吃到飽的GOGORO用戶,其中有50個變身為外送員,專跑大安區美食外送,這種情況肯定影響另外150個用戶的權益,這些用戶在大安區的換電站要換電池時,發現沒有一顆電池是充飽的,因此得跑信義區或中正區換電池,進而影響這兩區的用戶得去其他區換,有如漣漪效應。
影片連結如下
https://youtu.be/QeUPppF0c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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