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dowhare wrote:
同樣的道理
腳踏車...(恕刪)
你知道國道最低限速是多少嗎?他是高速公路不是平面道路,你假如能用走的不低於最低限速,那我極力支持上國道,可是今天125cc以上那台不能超過60公里?
ik0306 wrote:
原則上法律位階如下:
憲法>法律>命令及地治法規
而法律又依中標法規定為:法、律、條例、通則;
中標法規定命令得定名為: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準則。...(恕刪)
frogghoul wrote:
你知道國道最低限速是多少嗎?他是高速公路不是平面道路,你假如能用走的不低於最低限速,那我極力支持上國道,可是今天125cc以上那台不能超過60公里?
MaxKK4125 wrote:
什麼你不能反對重機上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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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這是尊重基本人權
同樣身有行為能力的人,就該得到相同的尊重。
當一個人要從A點到B點,他有權利可以依他的需要選擇任何一種交通工具,而國家收人民的稅金蓋出來的馬路,就是為了提供國民使用交通公具移動的載體。因此,對於任何在馬路上移動的交通工具而言,你都必須將它視為一個人的移動現象,不管他使用何種交通工具,你都必須尊重他的選擇。那個人可能是騎重機的人,也可能是開汽車的你。
這是基本的人權。你要學會能夠尊重別人,別人才會尊重你。...(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