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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撞又被告!!!無言.......!! (結案:無罪)

根據我的經驗,台灣法官會想辦法讓樓主有肇責,哪怕一點點都好
真的很同情樓主...

我前年也遇過2次很扯的車禍...
1...我停在停車格內...我兒子開車門下車...在車門完全沒碰到對方的情況之下...騎士自摔...一付無賴樣的躺在地上不起來打電話報警叫救護車...不去考慮對方心態下...我也是當自己的錯下去處理...
2...我在T字路口(無紅綠燈沒有任何號誌燈)...我停止狀態下等待左轉(行車紀錄器顯示我停了將近1分鐘)...車頭有超出路口停止線一些但是車頭超過...車前輪都還在停止線內...結果騎士壓到人孔蓋自摔...也是報警叫救護車說是被我嚇到所以摔車...我也是當自己嚇到他...算我的錯

2件事情相隔一周...我等於無辜下同時處理2件事情...第一件車禍的當事人說黑白都有人...半夜也打來說要我協助他送醫他全身不蘇胡...第二件的當事人說他是頂尖業務員年薪幾百又幾百他現在都沒辦法賺錢...

我要說的是~我當時也很氣憤一直想說要走法律途徑輸贏到底...當每個人都叫你要給對方教訓時都是出一張嘴~真正走下去的是自己...有可能背案底的是自己...樓主要自己衡量...我個人是認為凡事皆有因果...就當上輩子欠他的這輩子還一還吧~讓保險出險處理...以自己最省事最安全重點是最不煩心的方式下去處理...省下的時間與心力去做更有意義的事情不是更好...心念一轉就當花錢消災...我就直接調解保險公司理賠收場

以上心路歷程給樓主參考...

樓主沒有超速
遇黃燈有減速查看 何罪之有

零責啦
lover7952 wrote:
107年7月7日12...(恕刪)


看完所有證據,別擔心,你沒肇責。

我岳父曾經是騎摩托車的那一個,逆向(未到路口先左轉),肇責100%,所以到最後對方只賠醫藥費而已。

一定要去鑑定肇責,這個才是有用的,初判表說實話沒什麼作用。

skandia wrote
沒錯~~樓主錯在沒去驗個傷出來.也去告對方過失傷害!!(恕刪)


教唆犯之規定乃刑法第二十九條:「教唆他人犯罪者,為教唆犯。教唆犯之處罰,依其所教唆之罪處罰之。」

01就是有這些人,檢察官才這麼忙

無堐子 wrote:
如果警察鑑定報告有明...(恕刪)

第一次鑑定假如不服結果,可以覆議一次,再做一次鑑定

lover7952 wrote:
沒錯沒問過我!!就...(恕刪)

我找不到 好像看xd
不是出人命應該都還好,去到法院其實法官也只是針對肈事比例及金額去協調,主要還是會勸雙方和解。
有去法院觀摩過,樓主不用太擔心啊......
版大,你那邊是閃黃燈,對方的是閃紅燈「停車再開」,你的路權比他大,而且他完全違規啊

他路口有完全停下來的話,不可能這麼短的距離加速到這麼快

基本上責任方面你是不用擔心

只是對方用刑事會比較麻煩一點,看有沒有比較懂這方面的人來幫忙說明一下

lover7952 wrote:
107年7月7日12...(恕刪)

眼睛不曉得在看什麼,左邊完全無阻礙物也可以這樣高速直衝撞上去,是真的想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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