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kurajan wrote:看完各位的文章 我在前日私底下去找對方對方說10萬元只是精神賠償後來提工作損失3個月每個月22K住院的看護費一日2000共一個月醫療費是8萬總額是30.6W..(恕刪) 果然如大多數網友說的10萬已經很便宜了一開始沒有速戰速決10萬和解現在對方回去聽了同事朋友左鄰右舍...的七嘴八舌10萬漲價到30萬了....@@
sakurajan wrote:看完各位的文章 我在...(恕刪) 很顯然是獅子大開口,請他提出薪資證明否則不予理會,精神賠償也不是他說了算,我建議做法,向警方申請詳細車禍肇事判定,看雙方肇事責任,你違規停車是你與警方的事,但是行駛車撞靜止車是你與對方的事情,對方責任應該會比較高,他也要賠你修車費用,所以需要詳細的事發經過,如監視器等。如果對方堅持30萬,建議你走法院,因為金額都偏高了,而且對方可能是故意開高一點跟你談而已。過來人經驗,給你參考。
sakurajan wrote:看完各位的文章 我...(恕刪) 我前面就有回你了 你根本就沒看吧遇到刁民真的不需要客氣啦 不然人人沒事超速找路邊車撞一下 接下來好幾個月生活費就有著落了1.初判表先貼出來 看一下,對方應該是主因 你是次因2.準備相關證據進法院,車子的維修費越高越好,去把監視器調一下,看一下對方有哪些違規?3.進了法院,法官只會看證據,對方自撞你路邊車,精神賠償個頭...4.最慘的狀況就是你被罰過失傷害,你靜止車有持續和對方溝通,頂多判三個月~9萬,其他強制險給付,對方一毛都拿不到對方賠你車子維修費1~20萬,7:3的話,反倒賠10萬,怎麼看都會收手5.對方這時意識到就不會告,而去和解了,你一毛都不用付,結案。和解後撤告,自然也沒有過失傷害的罰款。6.你把這故事跟對方說明,看要幾千塊大家當朋友收手,還是上法院拼輸贏,都可以...
sakurajan wrote:看完各位的文章 我在前日私底下去找對方對方說10萬元只是精神賠償 哈果然如此 , 沒有快速解決就會這樣現在對方開高 , 那也不用賠了 , 就走法院吧 , 看法官怎判...
先從警局那釐清肇責,這是以刑逼民的手段(合法),賠償金不是喊爽的,但被害者求償需要列舉明細與單據(無單據是精神賠償等),因對方肇責100%,調解委員與肇事者看到我詳細整理的明細與單據就跟我求情了(一台國產$),我也退三大步結案了如果不在意前科可以賭一把(刑事(役科罰金9萬)附帶民事求償)ps.上網買一本這類書看了就會懂得,經驗談http://blog.udn.com/frankbetty/6078389
在繼續等後續如果這樣撞違停車的可以求償那麼多我一個小叔失業我叫他騎小50去撞違停車 撞到受傷撞t開頭車維修便宜幾個月就有著落了反正新北台北汽車格少於汽車量20萬有很多機會根本不合邏輯嘛自撞是自撞違停是違停硬要扯在一起這就是台灣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