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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檢舉魔人被蓋布袋

inconceivability wrote:
是因為對方想把我塑造.定義為因為愛違規所以才會講這種話的立場


你到是想把檢舉數在一定數量以上的檢舉人通通都塑造成精神異常者呢

另外我比較敏感的是你回話的方式,講的好像只有你可以講話,其他人不準發表意見似的


inconceivability wrote:
那你覺得檢舉魔人檢舉的成案機率是100%嗎?那不成案代表了什麼?
也許他沒錯,但他做的過絕
所以有一句話叫得理不饒人


不成案不代表什麼,警方認為舉證不足所以不舉發罷了
順帶一提去年的成案率依新聞報導是4~5成

作的過絕? 先提一下你說的"他"指的是誰如何? 樓主的新聞連特定人物都沒指出來勒
另外有比較過例年的舉發件數的話就可以知道現在的舉發件數跟以前比少很多了

得理不饒人? 不要讓檢舉人抓到理不就得了
請違規者饒過路上的其他用路人好嘛

PS.另外小弟檢舉數不多,平均下來一個月大概沒超過3~4件,但是絕對支持違規檢舉
chang2520 wrote:
你到是想把檢舉數在...(恕刪)


你看看你自己,對立意識這麼強,連不準發表意見這話都想給我套在頭上了
這是檢舉人的人格特質?強硬.自我又不通情理?

我說了我不是在挑戰檢舉違規的人,你卻一直覺得我在攻擊你
似乎不跳出來挑戰一下那就不行?

我沒有針對你,但你卻想把我塑造.定義為因為愛違規所以才會講這種話的立場,不是嗎?

舉證不足只是其中一項可能,怎麼不說過當過苛或無明確違規事實?

我有反對違規檢舉嗎?你不要再激動了好嗎?
我是以「常理」論,那種做法我個人認為心態也不能用常理看待,如此而已
elvisbar wrote:
不反對檢舉,但是真的...(恕刪)



說的真好!
也完全是事實
但魔人會自動略過您這樓
然後合理他的行為
正義化他的行為
什麼事最討厭?
不分青紅皂白且無法可管的齷齪事
順帶一提
我也是檢舉人
但只檢舉危害交通安全秩序較大的事
inconceivability wrote:
你看看你自己,對立...(恕刪)


我第一次對你的言論發表意見,回覆你的問題時候你回我什麼?

inconceivability wrote:
不要自己一直跳進來,你會每天檢舉10幾件嗎?


你這不就是叫我不準對你有意見嘛
感覺到被你攻擊所以繼續回應罷了.這篇以後不再回應了.
chang2520 wrote:
我第一次對你的言論...(恕刪)


160F不就回答你了嗎?
志工會被正面看待,因為出發點是服務.幫助別人
檢舉魔人???
後來反問一下成案機率是100%嗎?所以不成案的背後代表了什麼?

不是不准對我有意見
因為我本來指的就不是你,我強調了只是用「常理」看事情,所以會有一般人跟魔人的區別
主角一直是標題的檢舉魔人
怎知你一直往自己身上攬,化身為檢舉魔人代言人

inconceivability wrote:
你要不要再看清楚一...(恕刪)


不成案不代表違規不成立,而是警方幫違規者開脫,去看看我的文,都是要申訴到首長信箱才說引用錯誤法條或是再次檢視影片違規屬實?
給這些愛檢舉的磨人一句話. 做這些事不會讓你的人生更加成功. 所以又何必花費這麼多時間進行這種仇恨式的行為? 放下屠刀吧. . 回到現實的人生才是正途. 一點點的小違規有何妨呢? 我們以前不是都這樣過來的嗎? 這才是現實的人生. 有人性的交通規則.
ryan00014875 wrote:
不成案不代表違規不...(恕刪)


所以無法成案的情況只會有一種可能?就是警察吃案?

我不這麼覺得只有這一種可能耶?...

inconceivability wrote:
所以無法成案的情況...(恕刪)


我並沒說警方吃案,但就我的例子,只能說執法之寬鬆,
也是這社會由來已久的情理法作祟
ryan00014875 wrote:
我並沒說警方吃案,...(恕刪)


用法理情來辦你
我保證你哀哀叫

不信我就跟在你車後面一天
而且也讓你知道我就是要檢舉你違規
我保證我一定還是挑得出抓得到你違規.....
跨線駕駛...和機車同車道超車....怠速超過三分鐘.....轉彎未至路口“正中央”就轉....
左轉車未禮讓右轉車.....閃黃燈未禮讓閃紅燈路權....停車超出停車格壓線....等等
太多的微罪可以抓
真的要法理情開放路口監視器可以開單就好啦....
而且上述的違規一率開罰
看看會不會翻天.......

前面很多人冠冕堂皇的說不違規就不會被檢舉....
但是其實根本就不可能不違規....
真的用放大鏡檢視起來一定會翻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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