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預報 wrote:
我只有前方的行車記錄...(恕刪)
不知道樓主的心態為何?知道問題出在哪裡了嗎?
我很少看到在網路上願意誠心面對自己的錯誤,道個歉,學個教訓,也不枉其他網友花時間打字的建議,在01,很少看到有樓主虛心的接受錯誤。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5434927&p=1
freedan wrote:
可憐的樓主,不就只是想問一下如何檢舉而已
一堆自以為很會開車很懂交通規定很了解社會生存法則的人拿著幾個數據胡亂加以分析再套上自己想像的情節拼命的批判樓主,講的好像自己當時就在現場一樣,連幾cc幾匹馬力都出來了..
怎麼沒人炫耀自己的喜美或硬皮鯊呢?
對齁,週末消狼比較常出沒...(恕刪)
天氣預報 wrote:
我只有前方的行車記錄器
不過在國道後方被人緊貼零距離逼車閃燈
請問這樣能檢舉嗎?
對方會知道檢舉人身份嗎?
國道閃一下大燈請讓路?警:不可以!要罰3-6000
http://www.bananadaily.net/node/334139
不讓就撞你!惡意逼車還撞車 代價超慘重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367118
大貨車硬逼 小車主報警求救
王姓男子去年開大貨車在國道三號上,因不滿前方李姓駕駛小客車太慢,先用遠光燈照射示意讓道,見李未加速前進,又緊貼逼車。
王見對方仍沒理會,接著變換到外側車道再貼近李車併行,李變換車道閃避,王又追上前再次逼車,嚇得李當場向警方報案。國道警方事後追查到王姓男子,根據國道上監視畫面認定王多次危險駕駛,依公共危險罪將他移送法辦,檢察官提起公訴。
https://theme.udn.com/theme/story/6774/3064902
應該是違規的
所以碰到這種逼車的人
都可以檢舉看看
http://www.hpb.gov.tw/files/11-1000-225.php
不要讓這種危險駕駛蔓延
然後要討論可以
但是有部分人的言論真的太過頭且只是謾罵了...
而且回應內容看起來根本連第一頁都沒看完...
我看一堆罵的人講的情況跟我實際碰到的完全不同
說了幾次我馬上讓他了還是很多人當沒看到
後面根本除了他也沒車還能腦補說成路隊長
該路段限速100
開102說成是龜速車
時速說了是行車紀錄器的數字不是車速表還是硬要說那不是真的
把未保持安全距離逼車差點撞車的行為說得理所當然
把時速上限視為無物
只要開不到120,130就是龜速車
十次車禍九次快
也難怪國道事故這麼多了
昨天正好才在南下看到事故造成回堵三公里的
pearceliu wrote:
GPS102開內側...(恕刪)
天氣預報 wrote:
正好相反
一般車子的表速會比GPS的時速顯示要快
所以通常車子表速若是110
GPS可能只有100左右
GPS才是實際速度
所以並不是你說的那樣
汽車時速表原來都是「快樂表」?都是因為這個公式!
http://auto.ltn.com.tw/news/6282/43
速率計法規檢測,必須滿足「 V2/10+ 4km/h≧V1-V2≧0 」此測試條件,V1 代表錶速,V2 則是真實車速,按照此公式計算,當錶速在時速 40-44 公里時,真實速度約在時速 40 公里左右;錶速在時速 120-132 公里時,真實速度約在時速 120 公里左右,檢測速度越高,法規所允許的錶速與真實車速差異就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