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傑~ wrote:
就現行法規上,萬一2車碰撞時,公車 應該才是(肇責較高)的一方
一堆人很喜歡轉彎時,在那邊慢慢督、慢慢督,以為督的進去就贏,真的是拿自己和別人的生命開玩笑...(恕刪)
原來公車禮讓直行道, 等直行道空檔後才轉彎駛入叫做"慢慢督", 受教了
那下次公車轉彎先把轉速拉到紅線燒胎起步, 如果可以的話甩尾過彎
這樣比較不會占用直線車道, 好嗎?!
公車遠在距離一個路口前就已經等在那邊了, 這樣硬鑽還有人挺也真的是.....

JasonStock wrote:
2018-01-23 12:53 by JasonStock
原來公車禮讓直行道, 等直行道空檔後才轉彎駛入叫做"慢慢督", 受教了
那下次公車轉彎先把轉速拉到紅線燒胎起步, 如果可以的話甩尾過彎
這樣比較不會占用直線車道, 好嗎?!
公車遠在距離一個路口前就已經等在那邊了, 這樣硬鑽還有人挺也真的是.....
gray48816 wrote:
2018-01-23 09:28 by gray48816
老大~你影片有看清楚嗎?
公車沒有禮讓問題吧!
影片一開始樓主還沒通過上個路口公車就出來等了,
這樣還不服~那影片就得再往前放~看公車出來的當下樓主在哪
速限40的地方~GPS這種速度若出事就直接公共危險罪了~還跟人談路權
gray48816 wrote:
2018-01-23 18:34 by gray48816
你沒有說錯
只是你貼的肇事責任區分不是無敵,直行車必須無過失才會safe
肇事通常先看駕駛的精神狀況跟酒測,再看畫面
閃黃路口應減速注意來車是基本
樓主畫面中明知路口有障礙,到路口還加速並越線
故意的話若出事就是判刑事公共危險罪
反變成樓主賠公車還得背前科
已經有先例~我沒有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