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join.gov.tw/idea/detail/b3c7d110-f39f-424a-9cd8-4a8767a8d191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現行法規對於酒駕者罰責太輕,導致常常有人酒駕肇禍,致人於死,造成多少家庭支離破碎。
建議依據現行酒測標準加重刑罰:
1.酒駕者不管是否肇事,一經查獲,罰款新台幣壹百萬元,並吊銷駕照三年。
2.酒駕致人於傷者,除罰款新台幣壹百萬元,另需判刑十年以上,並吊銷駕照三年。
3.酒駕致人於殘者,除罰款新台幣壹百萬元,另需判刑二十年以上,並吊銷駕照。
4.酒駕致人於死者,除罰款新台幣壹百萬元,並必須於七天內執行死刑,以告慰死者在天之靈。
5.毒駕比照酒駕刑罰。
6.以上刑罰皆不得易科罰金及假釋。
備註:
1.酒測標準值依據政府訂定為準。
2.傷纏認定標準依據政府訂定之認定標準。
3.現行法令對毒駕無任何刑罰規範,吸毒者除依據法律刑罰之外,吸毒者駕車應比照酒駕者課責。
其實這家烘焙店我也有長期在觀看fb,近期也有去捧場過,沒想到沒多久店主就出事了讓我覺得很多事真的離自己很近,甚至會發生在自己身上我是個有妻女得人爸爸,更不希望這種不幸發生在身邊的人,我想所有的父母都是這麽想的,所以希望大家有空能覆議一下,也許不見得能改變什麼,但至少讓政府以及大眾知道我們對於這事的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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