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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度酒駕被抓,最後撞死烘培坊主廚


a814133 wrote:
交部修法!拒酒測擬18...(恕刪)

就吊銷駕照啊 還用什麼螢光車牌? 腦殘是不?
公共政策得網路參與平台-酒駕、毒駕致人與死者唯一死刑 有空附議一下吧!也許可以減少憾事發生......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b3c7d110-f39f-424a-9cd8-4a8767a8d191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現行法規對於酒駕者罰責太輕,導致常常有人酒駕肇禍,致人於死,造成多少家庭支離破碎。
建議依據現行酒測標準加重刑罰:
1.酒駕者不管是否肇事,一經查獲,罰款新台幣壹百萬元,並吊銷駕照三年。
2.酒駕致人於傷者,除罰款新台幣壹百萬元,另需判刑十年以上,並吊銷駕照三年。
3.酒駕致人於殘者,除罰款新台幣壹百萬元,另需判刑二十年以上,並吊銷駕照。
4.酒駕致人於死者,除罰款新台幣壹百萬元,並必須於七天內執行死刑,以告慰死者在天之靈。
5.毒駕比照酒駕刑罰。
6.以上刑罰皆不得易科罰金及假釋。

備註:
1.酒測標準值依據政府訂定為準。
2.傷纏認定標準依據政府訂定之認定標準。
3.現行法令對毒駕無任何刑罰規範,吸毒者除依據法律刑罰之外,吸毒者駕車應比照酒駕者課責。

其實這家烘焙店我也有長期在觀看fb,近期也有去捧場過,沒想到沒多久店主就出事了讓我覺得很多事真的離自己很近,甚至會發生在自己身上我是個有妻女得人爸爸,更不希望這種不幸發生在身邊的人,我想所有的父母都是這麽想的,所以希望大家有空能覆議一下,也許不見得能改變什麼,但至少讓政府以及大眾知道我們對於這事的不滿!
yoshiyoyo wrote:
就吊銷駕照啊 還用什...(恕刪)


吊銷駕照或牌照根本沒用!

要就連坐,
租車或者借車給他們的,
都連坐!

firedragon wrote:
還好是從上衣口袋掏出來的....
從別的地方掏出來,公共危險罪除了酒駕之外要再多一條吧.......(恕刪)

大師 敢問是哪一條。。。
又是一條寶貴的生命被酒駕帶走了

請朋友載或是要叫計程車也好 就是不要自己開車

如果不要衝動行事 就不會有這麼多憾事發生了
dodoyo wrote:
台中市西屯區文心路...(恕刪)



台中地檢署今天將金錢豹酒女酒駕賓士撞死人肇逃,找人頂罪

依公共危險致人於死、肇事逃逸等罪將顏女起訴,同車2男則被依湮滅刑事證據起訴,

檢方建請法官重判。

檢察官調閱路口監視器發現顏女從駕駛座下來又轉到副駕駛座,

又有目擊者證稱肇事駕駛是女性,顏女到案後才坦承犯行,

酒測值高達0.46毫克,檢方依公共危險致人於死及肇事逃逸等罪將她起訴,

兩男則被依湮滅刑事證據起訴。
政府對於這樣的事情漠視且充耳不聞
目前酒駕處罰都有漏洞
酒駕罰款:對於名下無任何財產無用,管你罰多少,你盡量開沒關係,我就是沒錢繳
酒駕扣照:你知道路上跑的沒駕照有多少嗎??上次跑高速公路出事的聯結車以經無照駕駛好幾年了
酒駕扣車:這個我認為是有效的,但是要把罰款繳清才能領回,30天內無人領回就報廢或拍賣

目前躲避酒駕最有效的就是拒測,頂多給你開9萬罰單而以,而開UBER被抓到要罰10萬+扣照
再來就是遇到臨檢站,緊急停車後停在路邊裝睡,頂多被開張違規停車而以

法律是由立法院訂的,那些委員不會把法定的太嚴格來搞自己

rs7200 wrote:
酒駕扣車:這個我認為是有效的,但是要把罰款繳清才能領回,30天內無人領回就報廢或拍賣


支持
還有罰單超過一定金額也扣車,哪能讓它在路上繼續害人
雖然法條過的希望很小
先支持再說

有錢就買 wrote:
公共政策得網路參與...(恕刪)


還等他們造成別人傷亡才死刑 ?

就臨檢查獲酒駕毒駕就當場槍斃啦

這才有恫嚇效果

等出事才制裁那每個都認為自己沒那麼衰的
玩 Skyrim 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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