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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機64肇事率 汽車11.6倍

本年度最中肯
如果開放重機上國道
我們這些汽駕族死定了
重機撞過來一兩秒的反應時間而已
應注意而為注意的黑帽子
灌在你身上
第三人任意險賠都賠不完
台灣汽駕族可憐偶悲哀
kt88300b wrote:
因為在21世紀的現代...(恕刪)
DANTELIU wrote:
本年度最中肯
如果開...(恕刪)
是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你少一個會差很多。

了解
大家要背起來
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

什麼叫錯誤的政策比洪水猛獸還恐怖
就是開放大型重機上高速公路
tansywen wrote:
是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恕刪)
才幾台重機上路就有這樣違規的數字了,
現階段不要開放是正確的!
tansywen wrote:
是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恕刪)
又講一次,你能否舉例一個影片叫做"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假設一台機車犁田了,不管是人還是機車飛來,就算保持安全距離緊急煞車你確定就躲得了?緊急煞車不會打滑?後方車輛不會追撞?~~我敘述的事對汽車來說至少不會"犁田",不會有人或機車突然飛來,追撞了至少是車體不是輾過人。
原本二輪族就比四輪族還要不守規矩了

二輪排氣量越大越是不遵守規矩.....

北台灣的朋友可以去台61 台9 線觀察

重機至少150起跳......

tansywen wrote:
是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恕刪)

感謝大大糾正 已修改
修正之後 念起來 感覺好像繞口令
發現這條法規
除了無厘頭 又多了個搞笑的特性
編列這條法規的人 還真是太有才了
可惜入錯行 應該去加入星爺的團隊才對
之前新聞...........
國道一號嘉義263.8K北上路段,凌晨1時多發生嚴重車禍,警調初步研判,當時有一輛白色BMW轎車,疑似剛進入匝道後失控自撞右側柵欄,翻覆到車道,車上駕駛及1名乘客都遭拋出車外,1人當場死亡,另1人無生命跡象,經由德安救護車送往衛福部嘉義醫院搶救無效不治。
汽車撞擊人拋出車外.......
如後車不慎碾壓........
後車肇則不知道多少?.............
重機上國道可以另外發證,前題是簽個切結書,路上噴掉時他車免責,無論死沒死,這樣大家都沒意見

saleamncce wrote:
重機上國道可以另外...(恕刪)


還要加上無條件修復無辜用路人的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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