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g_ray wrote:
所以你的最高速限也...(恕刪)
不會,
我幾乎都開在接近GPS120附近,
我超速了,只是……不罰。
jht56789 wrote:
樓主所指之最高速是...(恕刪)
jht56789 wrote:
樓主所指之最高速是...(恕刪)
SHCC wrote:
這法條,我當然知道...(恕刪)
knightcsf wrote:
如果內側車道的車輛已經到達每小時110公里的速限,
那麼應該就不會影響超車吧!
反倒是,如果有一輛車已90公里的時速超越一中線車道
每小時85公里的車輛,那才有可能讓在內車道用110公里的
時速行駛的車輛被擋下來,但是你還不能叫他換車道喔,
因為他正在超車。
看法條不能只看一半選自己喜歡的用,
而所謂的超車道,指的是從中線車道超越中線前車,
超完後就得回到原車道。
官制規則後面還寫著,小型車可以用最高速限行駛,
這是法院都認證了,所以如果要論法就是這樣子。
至於其他的,當離開法律,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價值判斷,
而且我的價值觀跟別人的價值觀都是一樣重要的,沒有
誰的比較對的問題。
先去了解法律的規定是甚麼,如果對法令不滿意,可以
去跟主管機關反應。
你可以發起一個讓道的活動,但不是自己想形成一種類似黑社會才有的
"潛規則"去逼迫別人。...(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