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ndiM wrote:
這點當初在調解時委...(恕刪)
如我前面所說,後車去追究前車急煞的原因是不智的
不要聽信那些駕照用雞腿換說啥對方一定有肇責這種不負責任的話
的確後車撞前車,不能認定後車一定100%全責,實際上會有很多例外狀況
再說我們也只是聽妳的敘述,並沒有看到真正的現場圖或是鑑定報告。
但是單純就後車撞前車,後車是肯定全責的(前後車關係確立)
前車就算騎一騎,突然在馬路上急煞到停,後車撞下去也是全責。他可以說突然有隻老鼠衝出來,不管老鼠是不是真的,你要有證據證明他是惡意急煞,才有機會讓他分到肇責。你只要問自己,這個事故裡,你有任何證據證明對方是故意急煞要讓你們撞的嗎? 記得,當妳要主張對方急煞是否不合理,舉證責任在妳,不在對方。而妳方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這一條,已經是鐵板釘釘了
而另一個更重要的是,事故是去年十月發生的,早已過了過失傷害的追訴期。所以在現在這個時間點,去討論對方有沒有過失已經沒有意義了。 就算對方有過失,妳們也已經失去告對方過失傷害兩方刑事互告的機會。對方有沒有過失,只會影響在民事判賠時的金額比例分配。 不會影響刑事判有罪或無罪
而對方很明顯重點就不放在民事上,民事他能提出有單據的部份,以妳的敘述來看,也不過萬把塊而已。就算對方分到三成肇責,這部份也差幾千塊而已。 對方擺明就是以刑逼民這招,在這個立基點來看,對方已經立於不敗之地了。
所以妳們能做的,就是抓住對方的心理,在和解階段用較低的金額讓對方簽下和解書。至於怎麼抓,我只能說每個人不一樣,但絕大多數人都是吃軟不吃硬的。
如果我是對方,妳只要態度一硬,幾萬塊我又不缺,比硬到最後一定是妳最輸。我最差就是讓法官判我應拿的部份。妳方就是刑事保證被判,加上民事也要賠。
當然妳也可以賭對方只是虛張聲勢,嘴上說要告,實際上根本不想跑法院云云(但現在已經到偵查庭了,只要對方不和解不撤告,就會走到法院喔)
請把重點放在,怎麼開一個較低的金額讓對方簽下和解書。
基本上妳們接下來的過程會是
第二次偵查庭,檢察官會再次詢問雙方是否有意和解 (這種小案件一直到法院都是在撮和解啦)
通常開兩次偵查庭就會決定起不起訴(這不一定,偵查庭開幾次不是固定的,但這種小案子,是要開幾次偵查庭?)
如果你們在起訴前,取得和解。那麼有極高的機會在偵查庭拿到緩起訴處份。意思就是後面不用再跑法院了。
如果偵查庭開到最後和解都不成立,檢察官基本上就會必須起訴妳男友,因為犯罪事實明確,他不能不起訴
接下來就會進到刑事法庭審理,但如上面所說,這種小不拉基的案子,法官每天不知道要辦多少件,一定是五分鐘內叫妳們去和解,下次開庭再說就打發掉下一位了。
如果案子已經進到法院審理階段,那基本上肯定是會被判有罪,差別只是如果在審理階段和解,法官可以在權限內給緩刑。有罪判決是一定會判,但可能判個三個月有期,緩刑兩年之類的。總之就是實際上不用付罰金也不用坐牢,緩刑期間乖一點不要再犯,過了緩刑期就沒事了。
而如果到最後判決都沒能和解,就是照判,過失傷害對方又沒什麼事,三個月已經頂了
受有期徒刑六個月以下宣告,可易科罰金,通常一天一千。要嘛付罰金,免坐監。不然就去蹲幾個月。
前科的確是假議題,因為受罰金、緩刑宣告,刑事紀錄是會自動銷掉的。換言之,判六個月以下都沒有前科問題。未來申請良民證也不會有這一條。
最後對方再以刑事附帶民事求償向妳們求償民事損失,判民事時一樣講求證據,這時候舉證責任就在對方,對方必須證明他們有哪些損失,包含醫藥費用、財損(含工作損失)、交通費用、精神賠償等等。其中精神賠償就是喊芭樂拳。除此之外就是一分證據判一塊錢。精神賠償有公訂價,基本上齁,沒骨折以上是沒在判精神賠償的(認不認同是一回事,實務判就是這樣子,當然毀容之類的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整個過程大概2~3年左右,妳們目前大概走了快半年。如果一路走下去,應該明年以前會起訴
總之,遇到這種事不要心慌,有道是知己知彼。想想對方要的是什麼,不要的是什麼? 妳們能滿足對方多少需求? 不夠的怎麼補?
也許對方心裡想拿到五萬就可以和解了。但妳們只有三萬的能力,剩兩萬怎麼辦? 哭窮裝孫子啊~ 求他給年輕人一次機會啊~ 妳們很有誠意也努力打工存了多少錢,能力真的有限已經盡力了。巴結幾句好聽的省幾萬塊,妳要不要? 不想低聲下氣的話,也就只能硬碰硬啦
所以看你們自己吞不下對方獅子大開口寧可跑法院?
還是乾脆直接跟對方談看看5萬和解吧~!!! (擺明如果這5萬不實拿, 跑法院他們連5萬都沒)
這情況對方喊10萬, 怎麼看都"高機率"是有人指點有算過~
剛好討個你不和解給我10萬? 就算最後上法院你也是要吐出10萬來的姿態!!!
我朋友就碰到假車禍(我不是指這也是假車禍)!!!!
對方開出的金額就剛好是跑法院後我朋友最終付出的總金額!!!
當時再調解程序時調解人員就私下跟我朋友說這很明顯是假車禍,
但所有事證以法律來說我朋友也只能吞下, 就看我朋友是要省時間直接和解?
還是真要跑法院? 但最終結果就差不多會是對方開的金額!!!!
因為對方就是賭你怎麼選指要沒意外結果都是差不多,
但如果開出的賠償金過高反而會讓我朋友直接選擇法院見,
所以對方提出的金額都是細算過的!!!!!
chenann wrote:
樓主請参考186樓有提到.若未投保強制險,可向特別補償基金申請補償,你們可能負擔罰金。
強制險.車禍雙方人員乘客受傷皆可向對方投保公司申請理賠。
您誤會意思了!
強制險是無論有沒有投保都一定可以理賠,不過理賠金是實支實付!
如果是小傷那種,建議不要去浪費資源!
因為這是屬於急難救助用,對於一些家庭因為事故後的補償!
只要證明是交通事故,無論對象車種肇責一律可以申請傷殘亡理賠!
查到沒繳強制險時,罰金是一定要負擔的!!
另外對象沒繳強制險,理賠是跟特別補償基金申請補償金申請,而特別補償基金會依肇責跟未投保一方求償費用
也就是暫墊後強制執行!
已經說明過強制險的真正用意,結果樓上還是有文盲
cathy6236 wrote:
連強制險都沒...
建議和解吧~跟他說沒錢,要分期付款一個月五千慢慢還之類的
看他要不要,打個悲情牌看看...
chenann wrote:
對了強制險有無代位求償更要深入了解。
這個基金的代位求償方式不同,先確實撥款,後向未投保的肇責方求償!
如果雙方都有投保時,就不會求償!
我上面會特別將所有的資訊貼出來,主要是別被文盲給騙了!
強制險繳不繳不是事故的重點,也不是能不能上路的關鍵!
不繳強制險還出事,將來要負擔的會比不繳的費用還多很多!
不過~
對方並不稀罕強制險的理賠,因為強制險是實支實付,真正算起來也只有幾千元!
看起來對方的傷害就單純摔車,而不是真的撞的咪咪帽帽
對方本來看到事主的傷勢,害怕事主利用傷勢來討錢,沒想到準備妥當時,事主卻自認理虧,而中間的協調都沒做好,導致本來可以好聚好散,反而變相成為被人敲一筆!
若甲、乙所開的汽車都沒有投保本保險,則甲、乙均可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40條第1項第2款規定向特別補償基金申請補償金,但該基金給付乙之補償金,將會依本法第42條第2項向甲求償。至於該基金給付甲之補償金,因乙無肇責,無須向乙求償。
而事主男朋友本身的傷害,是可以向對方的保險業者索取理賠,理賠一樣是實支實付,因為對方有保強制險,所以對方不需另外負擔!
而強制險的申請期限是在兩年內,是主有需要的話建議去申請,不無小補!!
基本上是向對方的保險業者申請
如果不想驚擾對方,那就查查看
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地址:11059 台北市信義路5段150巷2號18樓
電話:02-8789-8897
傳真:02-8789-6061
免付費電話:0800-565-678
詢問如何辦理!
這微薄的補償可以彌補當初體傷的費用!
還有~強制險是賠體傷不賠財損,別把強制險搞錯了!
網路凡走過必留痕跡!
FendiM wrote:
對了,再補充一點,很多人說前方因女學生自摔而前方女老師因本能急煞,但由於女學生是在最右邊車道自摔,中間隔了快一個的車道,車道間也有汽機車行駛,所以才好奇她急煞的原因是什麼原因。
有行車紀錄器、現場監控影像,或當時的車禍鑑定報告嗎?
沒有的話最好提都別提,
犯後態度不佳,可能原本法官輕判1個月變3個月

FendiM wrote:
這點當初在調解時委員跟我們說不要問為什麼她要急煞,所以變成好像都我們錯,看了很多回覆都說這好像已經不是重點了...所以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但現在就是因為女學生離她很遠而她急煞造成我們後方追撞,這雙方都有錯?
我不懂才想先來搞清楚這件事如果是大家遇到會怎麼處理。
在考駕照不是也有一題應該是要緩速慢行而非急煞車嗎?
這不就是三寶?
[擔心自摔車有XX會滾過來] 可以嗎?
突發狀況不能緊急剎車?
至少這點調解委員十分清楚,亂講話指責觸怒對方只有壞處。
考駕照也有教要保持安全距離,
考駕照時也一直宣導要保強制險,
樓主擔心男友的立場可以理解,
但是不用客觀的角度分析,對事情毫無幫助。
樓上很多有經驗的人都告訴樓主了,
被提告就是至少3-6萬繳罰金、
過失傷害前科(2012修法不影響良民證,但電腦還是有紀錄)、外加民事賠償(可能一兩萬),
對方很清楚的踩在上限,
能用5-6萬左右和解就是上上策了,
魚死網破樓主男友還是要負擔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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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建議樓主,
可以找市政府法制局的法律諮詢服務確認清楚狀況,
又這是樓主男友的事,
他或家人難道都沒有找了解的人處理?
BlackDragon wrote:
您誤會意思了!...(恕刪)
收到。
酒駕、吸毒、故意行為、犯罪行為或無照駕駛,這五項成立,對方人損有提出險才會行使向未保險人求償。對方強制險也該出險賠償你與乘客人損部份。
無論事故的緣由、有人受傷雙方皆可申請。
一定要有醫院整断證明.及各類收據.好了之後2年內提出申請。
車禍發生警方會給2造各一張單據.需提供給自己強制險投保保單位。
刑責需要案發後半年內、提出!
法官要怎判我不清楚.但全需要証明文件、年輕人會比較吃虧這點我相信。法官會讓你留下印象以後不騎快車。
我還有個疑問你提的老師前有台自摔車輛有無寫入筆錄理.造事鑑定有無提出。(你若要查詢照片.車禍鑑定等需花3千按造當時警察給你的單據.有網址跟地址給你,被齊証件及可提出申請鑑定書面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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