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bug925 wrote:感覺政府態度好像跟抓販毒一樣不抓源頭,只抓下盤。確保源源不斷的業績(疑) 又再舉毒販的例子了製毒無論如何都是犯法的但是生產直通管給人去賽車場跑又有何犯法??消費者自己不當使用不要老是怪廠商
林桑(小林) wrote:你很自私!!!現在台灣的法令是你的行車記錄器都非法的!!!!你還不懂嗎??只想到火沒燒到我就甘我屁事??? 又在轉移焦點了取締重點是噪音車然後各種人身部品也會混雜談,反正就是要大鍋炒才可以模糊焦點哈哈
erc wrote:這根本同一隻管吧 左邊照片的防燙板材質是灰色塑膠片管身排氣出口看起來是不鏽鋼材質右邊照片的防燙板是黑色材質看不出來管身排氣出口看起來是黑色鑄鐵材質不需要專業的眼力不難從外觀看出二者差別眼拙與否當然就是見仁見智了
Johnny_depp wrote:偶只知道偶錄影檢舉的噪音車,三四個月後就會回覆檢驗結果其他偶都不管哈哈...(恕刪) 抓噪音, 我從沒反對過... 反而支持但... 如果今天你碰到亂檢舉的路人甲 或 不爽你的鄰居沒有過濾機制, 就代表你要不斷的去驗車... 就算你是原廠這我不認為有多好笑...
Johnny_depp wrote:又在轉移焦點了取締重點是噪音車然後各種人身部品也會混雜談,反正就是要大鍋炒才可以模糊焦點哈哈...(恕刪) 你還不懂嗎?(這不是自私嗎)??就是有人這樣被開單了!!!!你自己去看看法條!!!你連貼貼紙都可以罰(光開你驗車就夠整人了)PS:噪音問題可以定標準呀!(從販賣就開始管制)!!問題是看到影子就叫你驗車,你覺得對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