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h_hans wrote:
正義魔人們,是哪根...(恕刪)
其實我不想事後馬後炮,也不想當什麼正義魔人。
但是樓主方向燈未打,的確是被罰得應該。
打方向燈是為了提示,是一個安全行為。倒不是有沒有車,或者就單向,所以可以不打。
提示行為本身就是安全行為,因為沒打方向燈,可以視為~不安全行為,被罰~就認了吧。
畢竟~~你打方向燈,後車也會看,來車也會看,甚至你死角看不到的車子,也會注意到。
雖然是在爭論什麼地上的方向線,還是什麼東西。重點是~你只要車身明顯換道及過道,就應該提示。
所以還是改變一下不佳的觀念吧。小弟我開車,還真不曾不打燈,所以這種情況不會在我身上發生。
所以版上的大大,大家一起改變一下習慣吧,打個燈是禮貌,更是安全提示的行為。
理性勝於感性的原因在於「理性」看得出現實,「感性」卻能袜掉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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