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arnRPG wrote:
高院駁回的理由有兩...(恕刪)
感謝提供資料與解述
我手上只有照片


我的位置是已經下閘道準備下右側出口前被拍
當時左側都已經塞滿定點
LearnRPG wrote:
判決書都看完了雖然...(恕刪)
walkman72 wrote:
沒下文是因為回到地方法院重新審理
估計來來回回的還要一年半載吧
法院更厲害的地方在於
打一個行政訴訟來來回回,曠日廢時
要請假上法院,敗訴以後再上訴到高等法院
一層接一層,最後還有可能要負擔訴訟費
光地方300元+高等750元
花的成本時間都可以再多繳一張罰單了
筷子少一支 wrote:
唉..
那路肩設計是有問題人家才有機會檢舉
我不怪檢舉的人啦
我質疑的是高公局都已經知道那段路肩設計有問題
為何還一直開放路肩通行?
直到上周被幹爆才沒開放
5/2開始就沒開放路肩
5/2號3天連假結束上班第一天塞到爆炸,車龍排到快到竹科出口,還是沒開放路肩
5/3號竹北路段內側有車禍也是塞到到竹科出口,依然沒開放路肩
可見那路肩設計真的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