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bcandy0208 wrote:
記得之前新聞播有人右轉方向燈閃了好機秒,機車還是從達處硬過來,結果被撞,機車騎士還k人。
新聞播警察說要禮讓直行車,是車子不對,看來台灣的警察應該再接受教育一下了。..(恕刪)
所以要提早靠右進入慢車道變成直行狀態...這樣追撞上來就是後車問題...
只是可能還是要等裁決....

rubcandy0208 wrote:
這是政府愛民如命的德政,可惜台灣佔不到1/100000000的道路會這樣,我常走路在小城市的街道,走啊走,一下子就要走到馬路車道上,台灣有哪條路能讓行人不和車「爭路」呢?人家日本行人、腳踏車 都有專用道不會和車子共用道路,台灣就只會畫停車格賺錢,把行人、腳踏車,機車,大小四輪子的車全放在一個車道走,大家只能自求多福!!..(恕刪)
不....也許這該叫鄉愿....
其實這問題政府人民都有責任...對法規的漠視...對行人路權的不尊重....因循苟且.....
政府懶得取締, 建商多賣坪數賺錢, 人民占用
1. 你可以注意看看, 很多私有地騎樓按法規仍應提供行人行走通行,但太多騎樓被佔用...多的是直接圍起來變店面或是私人車庫或當1樓客廳
2. 政府道路規劃應該要把人行道規劃下去...(有多少透天車庫照法規應該是人行道???)
3. 大樓的公共開放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