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yao wrote:
家長接送區是供限時臨停,駕駛在車上等孩子。
管制時段以外就不是家長接送區了,停車駕駛可離開...(恕刪)
沒錯阿
簡單說啦
這個地方
你要接送小孩
駕駛人在車上
警察根本懶得鳥你
禁止時段
你人在車上
警察也拿你沒皮條
頂多勸導驅離你而已
非禁止時段
你人不在車上
警察也當沒看見
(前面有承辦人出來講了啦)
那會被拖的是哪一種呢?
就是"禁止時段 你人又不在車上"
所以被拖剛好而已阿
不是嗎
今價賣喔 wrote:
是在"禁止停車時段16~17"
banmi wrote:
不知道是我國文不好或怎樣,我實在看不懂,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反正樓主不回應了
我來用鍵盤柯南法來說說
應該樓主不知道下午4點多就是 16~17 時
所以看不懂
樓主於第一樓自己說
" 我實在看不懂 "
用看不懂當違停理由,只是凸顯某種愛狡辯的個性
我比較建議
用
我根本沒有看見告示牌 來申訴
還比較不會被法官笑!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