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dowlandyu wrote:
我覺得生命的高度不只是合法而已..
你說:"對方沒錯要指責什麼?"
一段政府規劃可以順利停下兩台車的地方,一個人為了省20元,硬是要停在中間,造成前後停不下。
你的公德心(道德)覺得他是對的嗎?
你還是不懂「合法」是什麼。
黃線晚上八點以後可以停車不是潛規則,不是政府與人民的默契,
而是白紙黑字寫明的交通規則。
晚上八點以後停在黃線沒有不道德,停在停車格沒有比較高尚,
驅趕他人黃線停車的行為只能說是不懂法規的人做出來的傻事,
不懂法規做傻事並不是正義,更不是道德。
如果有車子停了黃線,停車格就停不進去,
要問的是政府為何規劃成這樣,而不是歸罪於合法停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