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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一起來做公益 檢舉達.魔.神人都請進


wetty wrote:
有多少人願意公布自...(恕刪)


警察歸警察

開版的一開始都敢嗆了
說抓到他違規的就加倍公益捐
既然自己敢嗆出來
那就有擔當一點
不然就不要亂嗆
是吧
不違規就不怕檢驗不是嗎...?
我還以為檢舉達人應該都能以身作則做給大家看

wetty wrote:
有多少人願意公布自...(恕刪)
不多說


不多說 自己看

dan0918

可以請開版的人 更新在前面嗎? 感謝

2021-10-19 22:40

smart buyer1 wrote:
不多說不多說 自己...(恕刪)


了解,謝謝大大,這資訊太重要了

大家一定要記得更新一下腦裡的資訊

不然就又中招了

smart buyer1 wrote:
不多說
不多說 自己看(恕刪)



好文推推推

smart buyer1 wrote:
不多說不多說 自己...(恕刪)


真可憐 搞得自己像過街老鼠...
...

kz996 wrote:
真可憐 搞得自己像...(恕刪)


自找的,怪不了誰

當初低調點慢慢檢舉,不要上網招搖

現在應該沒人發現是誰

自找的
以前柯文哲有在談,警察執勤要有明顯編號;最近,新政府上台,也有在談...當然,警察自己都反對
警察都是依法行政,行得正、坐得直,為何不敢曝光呢? 真奇怪

檢舉人只要不是提供偽造的證據,判斷是否違規、開單的責任,還是警察
另,有哪一條交通規則說,前車時速低於多少,後車跨雙黃、雙白,就不算違規?
負家子弟 wrote:
警察歸警察
開版的一開始都敢嗆了
說抓到他違規的就加倍公益捐
既然自己敢嗆出來
那就有擔當一點
不然就不要亂嗆
是吧

我支持玩「明規則」啦:
例如,速限50、60的路段,開20堵他,看他會不會自爆
不過,應該是會有更多其他不耐熕的用路人,先違規了

這樣說來,去堵他的,跟他的行為,是同一個等級

至於,玩「潛規則」的,則是下一個等級的

smart buyer1 wrote:
不多說不多說 自己...(恕刪)


5/7上蘋果頭版,5/13換車牌
changhuatrain wrote:
5/7上蘋果頭版,5...(恕刪)


人家5/22還有上線偷看呢!
既然上線了,怎麼不敢發言呢?

450D+10-22+17-55+18-55+55-250+430EX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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