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ward wrote:
直行車不一定有百分...直行車不一定有百分百路權
案例
雖然不是相同情況
不過給大家做個參考吧(恕刪)
1. 不超速
2. 路口須減速
3. 刑事
4. 民事
二、共同遵守原則
1.案經鑑定委員會鑑定意見為:主因負70%,次因負30%,「同為肇事原因」各佔50%,「亦有
過失」約佔40%,「亦有疏失」約佔30%,「亦有疏忽」約佔20%,「稍有疏忽」約佔10%。
嚴重超速 責任不會是 0% 喔
50公尺,如果只有一台車,那就算了,你趕緊切我降個速大家方便就好。
但偏偏就是會有該死的白癡,A車轉,B車躲在A車左側也想跟著轉,C車學B車,躲在B車左側一起轉,D車看大家都轉也躲在C車左側一起來。如果不是到很接近,根本看不到後面還有這麼多車。你說這樣直行車撞到左轉車誰的責任大??
沒有左轉指示燈的路口,你要轉可以,但麻煩請停一下,看一下,確認一下。
要轉也不要跟著一起轉,你看不到就不要假會。
通常我遇到TOYOTA的車,我能閃就閃。不是車不好,也不是歧視TOYOTA。只是TOYOTA內建三寶真的比例太高!!!
相較於在規則指示內的超速(不闖紅燈,不亂切車道),我還更討厭把馬路當自家練車場的車主(轉彎不看,不打方向燈,車道飄忽,綠燈慢行看到黃燈加油門)
影片的BMW超速是事實,但該業待也不會開車,通常平路速度快一點,我會開中線(路有這麼大的話),就是要留一些反應空間。接近路口就是一直盯著路口有無轉彎車,有的話接近閃個大燈或按喇叭示意一下。
TOYOTA車轉彎也許有查看來車,但車輛維持行進中,擺明我一次就要過的意思。不說這次事故,如果後車廂裡的物品在行進中彈跳掉落害到另一個人不知道有沒有人會說T牌駕駛好可憐!?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