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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701起,又是並排違停!

吃個宵夜就可以亂停,讓警察機關幫你溫習一下交通法規好了





我要更新我在110樓的文章,
檢舉去什麼行政院,警政署應該都是無效的,
因為又把權責推回去給原處理單位,
所以如果遇到沒有肩膀的分局,除了讓他上新聞,
應該就是沒有什麼辦法了。
這個政府,這些警察.........嗯...難怪造就一些不守法的,不怕罰的人。
billlions wrote:
月底衝業績!晚餐一個...(恕刪)



感謝 b 大的再次分享,

給您編號 0066,讚啦

祝您車禍後續處理順利囉,

至於併排,大家看到都可以拍照錄影檢舉的!

檢舉是一切合法,並排就是違法

還再是非不分者,令人不齒!

繼續加油囉!

donnyjohn0704 wrote:
吃個宵夜就可以亂停,...(恕刪)


感謝支持與勇敢拍照檢舉,

給您編號 0067,讚啦!

晚上喜歡 併排違停的濫渣變多了

我也開始晚上出來拍照檢舉

繼續加油囉!


***************

另外 回覆
ych201308 wrote:
我要更新我在110樓...(恕刪)


我也是懶的上書到 警政署

用這些上書的時間

我就可以再拍個幾十個違規來檢舉,

願意積極處理檢舉的地方絕對還是很多

加油囉!



後面有個地下停車場,但是有人想要吃個中餐配2400元罰單,這些人的思維我真的無法理解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祝您車禍後續處理順利囉,...(恕刪)


車禍?我沒發生車禍啊!
是不是跟其他人的帳號搞混了!
檢舉違規停車就像打蟑螂一樣,好像沒有檢舉完的那一天

但是檢舉一台算一台,看看誰比較吃虧








donnyjohn0704 wrote:
後面有個地下停車場,...(恕刪)










感謝一直持續分享,給您

0068+0069+0070+0071+0072+
0073+0074+0075+0076 超級讚啦!


面對一直來的違停車輛

不用生氣啦

就是拍照錄影,檢舉就對囉!

另外建議,

拍照鍵按下後,等個2秒再移動相機或手機,尤其光線越暗越要等一下(光圈問題吧)

就可以避免 執法者刻意用車牌不清來打槍

您已經夠厲害優秀,加油囉!
我也來幾個機車並排的分享

編號 0077+0078+0079+0080,











七月起,機車並排罰 1200 元

連機車都要併排

這些騎機車的人 腦袋破洞真是大

要不要我買 空固力 給你補一下?

看到一定拍照錄影檢舉

我在馬路上拍照錄影,一切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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