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更新我在110樓的文章,檢舉去什麼行政院,警政署應該都是無效的,因為又把權責推回去給原處理單位,所以如果遇到沒有肩膀的分局,除了讓他上新聞,應該就是沒有什麼辦法了。這個政府,這些警察.........嗯...難怪造就一些不守法的,不怕罰的人。
billlions wrote:月底衝業績!晚餐一個...(恕刪) 感謝 b 大的再次分享,給您編號 0066,讚啦!祝您車禍後續處理順利囉,至於併排,大家看到都可以拍照錄影檢舉的!檢舉是一切合法,並排就是違法還再是非不分者,令人不齒!繼續加油囉!
donnyjohn0704 wrote:吃個宵夜就可以亂停,...(恕刪) 感謝支持與勇敢拍照檢舉,給您編號 0067,讚啦!晚上喜歡 併排違停的濫渣變多了我也開始晚上出來拍照檢舉繼續加油囉!***************另外 回覆ych201308 wrote:我要更新我在110樓...(恕刪) 我也是懶的上書到 警政署用這些上書的時間我就可以再拍個幾十個違規來檢舉,願意積極處理檢舉的地方絕對還是很多加油囉!
billlions wrote:車禍?我沒發生車禍啊...(恕刪) 抱歉,應該是我搞錯了01板 與滑板車 出出禍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4463355不是您就太好了抱歉囉!
donnyjohn0704 wrote:後面有個地下停車場,...(恕刪) 感謝一直持續分享,給您0068+0069+0070+0071+0072+0073+0074+0075+0076 超級讚啦!面對一直來的違停車輛不用生氣啦就是拍照錄影,檢舉就對囉!另外建議,拍照鍵按下後,等個2秒再移動相機或手機,尤其光線越暗越要等一下(光圈問題吧)就可以避免 執法者刻意用車牌不清來打槍您已經夠厲害優秀,加油囉!
我也來幾個機車並排的分享編號 0077+0078+0079+0080,七月起,機車並排罰 1200 元連機車都要併排這些騎機車的人 腦袋破洞真是大要不要我買 空固力 給你補一下?看到一定拍照錄影檢舉我在馬路上拍照錄影,一切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