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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了這麼久,就是不要「超速」超車,還不懂嗎?(5/24「文末」新增高公局最新函覆結果)

二、 在速限100公里路段,用路人可以最高速限時速100公里持續行駛於內側車道,惟為維持超車道之功能,本局仍宣導建議用路人不要長時間行駛在內側車道。

這段文字也請框起來,總之沒事不要一直在超車道裡面,不管你是不是開到最高限速

nxwo wrote:
回覆內容: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6月15日
發文字號:管字第0990019210號
承辦人:宋嵩
電話:(02)29096141#2353
傳真:(02)22975645
電子信箱:sung1@freeway.gov.tw

主旨:詢問有關內側車道使用1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台端99年6月13日電子郵件敬悉。
二、 在速限100公里路段,用路人可以最高速限時速100公里持續行駛於內側車道,惟為維持超車道之功能,本局仍宣導建議用路人不要長時間行駛在內側車道。
三、 後車欲超車時,仍不應超速行駛,故用路人仍可以最高速限持續行駛於內側車道。
四、 依據前述說明三,後方車輛既不得超速,故在最高速限行駛擋住後方車輛情況下,亦不解釋為造成堵塞。
五、 有關設置「內側車道超車專用」標誌路段,用路人仍可以最高速限持續行駛於內側車道。
六、 用路人以最高速限持續行駛於內側車道並無疑義,惟本局仍重申建議用路人在非尖峰不壅塞情形下,不要長時間佔用內側車道,以維持內側車道超車道之功能。
七、 台端關心交通,併致謝忱。



01forever wrote:
這很矛盾的條例以最高...(恕刪)


我不管這個法條的對錯,我只是善意提醒佔用超車道是會被罰的,我連金額都寫出來了。

這就像就像超速也是會被罰的,覺得速限過低的人,還是會繼續忽略法律超速。

若是以違規的罰款來看,交通部對超速與佔用內側車道的罰金差不多。

是不是這兩件事情對交通造成的影響一樣我不知道,但是至少我猜交通部的人可能是這樣認為吧?



若是您跟版主不滿意這個交通部制定的法條,反正繼續佔用內線也是你家的事。

至於您覺得佔用內線道不會造成塞車,你認為對就好,你們被罰反正不關我的事。

我想台灣公權力不彰是事實,愛超速的繼續超,愛佔內線的繼續佔,愛酒駕的繼續開..........

你有不滿就去交通部抗議,法規寫的很明白,也有很多人在其他的版面解釋過。

我們交通部是不是抄國外的法條我都不得而知,但是既然規定是這樣,你不想遵守還需要什麼理由?









臭臉王 wrote:
請你把文重看一遍.....(恕刪)



我一直搞不懂的是,為什麼[嫌前車慢]非要佔著內線不可?
你既不超車 就你的表速你也沒開到速限
為甚麼你不退到中線? 一定要咬在前車屁股後面當龜二號?



nxwo wrote:
第一、先就大家最存疑...(恕刪)
車速是一個很關鍵的因素,火車雖然好幾節車廂,但是因為車速一致,不僅後面車廂不用超車,車廂與車廂之間也不用保持車距。

道路上的車輛如果可以以相同的車速前進,相信也可以不用吵超不超車的問題。

但是汽車不同於火車車廂,車車之間一定有速差,所以衍生出超車的問題。

但是雖然道路上行駛的汽車必然有超車的問題,卻可以透過減少速差而減少超車的需要;聽說英國考駕照,如果開太慢,跟不上車流,也會考不過。

現在台灣的高速公路規定最低車速是60,最高是110,這高低差太大。

台灣的汽車的車速表聽說也不標準一致。

如果規定高速公路規定最低車速是100,最高是110,高低差減少,應該可以稍稍減少超車的怨念吧。

如果規定每年都要驗車校正車速表,應該可以稍稍減少超車的怨念吧。

01forever wrote:
這很矛盾的條例以最高...(恕刪)


衷心希望政府早日實施高速公路以里程計費, 而且越貴越好, 以價制量.

買車需自備停車位

停車需停收費停車位

先淘汰一部份人, 交通問題應該可以解決一半吧

物競天擇, 適者生存, 不適者淘汰




01forever wrote:
這很矛盾的條例以最高...(恕刪)



衷心希望政府早日實施高速公路以里程計費, 而且越貴越好, 以價制量.

買車需自備停車位

停車需停收費停車位

先淘汰一部份人, 交通問題應該可以解決一半吧

物競天擇, 適者生存, 不適者淘汰


ROTARY-PHILIP wrote:
"水啦" 有圖有真...(恕刪)



衷心希望政府早日實施高速公路以里程計費, 而且越貴越好, 以價制量.

買車需自備停車位

停車需停收費停車位

先淘汰一部份人, 交通問題應該可以解決一半吧

物競天擇, 適者生存, 不適者淘汰

請問3台車的速度都剛好是110公里
且也排成一直線在開..這樣怎麼辦
這3台就這樣一直開了..後面的就一直等等等等一台慢了趕快超車過去這樣比較安全嗎?
還是檔在超車到的趕快超車過去改到中間路線呢?

nxwo wrote:
第一、先就大家最存疑...(恕刪)


你提到的正是高速公路的亂源,真理只有一個,麻煩喜歡在最內側慢慢開的駕駛,只要你右側沒車的話,麻煩你們"讓"去旁邊好嗎? 不要占著茅坑不拉屎 很丟臉的!!!!
不爽就撞上去啊
這不就解決了
不然動一動方向盤超過去
很難嗎
還是想超速的只會開直線
開車超速的就以為內線是你家的嗎
很多人都以為開快車超速內車道就要讓他們盡情地催下去
罔顧其他用路人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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