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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掉機車 減碳救台灣

my216005 wrote:
不好意思,台灣距離世...(恕刪)

你要埋葬多少現在去成就未來
自以為有遠景就不需要顧肚子
多讀了幾年書就以為1+1等於2是一件愚蠢至極的笨邏輯
朱門酒肉臭..你就是這種長才阿...
悲哀
我覺得國家財政困難,交通公車班次日益縮減,高雄捷運才沒多久就鉅額虧損,想讓全台交通大便捷,讓機車騎士願意轉到公共交通,目前的台灣,50年內辦不到.............

真要說減碳減多少算多少,其實很簡單,有多少車位產權,才能允許行照跟買車,可以大大的減少汽車數量,減少塞車大量排廢氣,減少汽車快車道硬是擠入機車道的頻率,......等等,獲得的效益大多了....減碳成效一定很恐怖

不然就降低汽車排氣量,讓所有汽車降到600CC以下,僅維持基本動力需求,大於600CC以上,超過5年車稅倍增方式強迫淘汰,不得生產或進口超過600CC以上的私用轎車,進口也無法獲得牌照,隨便查到沒乖乖當模型違規上路就沒入銷毀....這樣也能大量降低汽車大排氣量所衍生的汙染跟耗能.....

以上大家聽聽就算了....不過
想要廢掉機車,又在公眾交通逐年縮減的情況下,不然就所有1000萬機車騎士全部轉換成汽車,不多,由政府輔導用最低排氣量的汽車取代備受政府爭議歧視的機車就行,既可讓機車車主脫離歧視,享受政府對汽車的照顧,又能廢除長久以來汽車車主視為肉中刺的機車道...向怎麼靠邊怎麼轉都行.....至於1000萬機車變成汽車,加入到台灣百來萬汽車車主行列,到時的道路...嘖嘖嘖......一定很好玩....上下班可能得提前6個小時...只有讚的啦...
重機喜好者
標題改一下 人類集體自殺 才是救地球的好方法

現在的學者 高官 真是讓人深深感受到所謂的m型社會下 
底端的人連基本的尊嚴都沒有 要救台灣很簡單 回歸到原始人生活 
不需要讀書 不需要工作 每個人都靠自己原始求生本能 去生存 
這不就是最好的方式嗎 
保證不用去算那些工廠 汽車機車排出多少二氧化碳 
也不用去煩惱失業率 景氣有沒有好轉  為什麼 因為連吃飽都有問題了
誰還管你這麼多 
少吃點牛肉 廢掉美國牛 還比較快 美國牛隻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是非常驚人的
我全家不騎機車,全家也沒買機車
都開汽車,但廢掉機車,目前不贊成
鄉下的公共運輸不發達,沒機車很麻煩
不是每個人都買的起汽車
先弄好大眾運輸再來談
有神仙可以做,沒有人願意當畜生.....八點檔經典名言
貨運車(運蛋車, 運菜車), 砂石車, 水泥車, 貨櫃車, 機車都是不得不採取的運輸交通方式. 廢汽車廢機車根本是本末倒置的提議. 廢機車就是標準的鋸箭法, 把露在外面的箭桿鋸掉(把看得到的機車廢掉), 但是留在骨肉裡的箭頭還在發炎流膿(人口眾多, 交通容量自然要更大).

真正應該問的是 [為什麼有這麼多車輛在路上? (不靠車輛難道要廣建電扶梯/輸送帶嗎?)] [如果沒有機車, 二氧化碳問題就會消失嗎? (電車還是靠燒煤發電)] [電車會不會造成交通堵塞? (參考北市台鐵地下化的緣由) ]

本來無一物, 何處惹塵埃?
BSA wrote:
沒錯, 郝廣才敢亂放炮就是因為台灣的制度就是 [提出餿主意的老鼠不必負責]! 所以才有一堆自以為聰明的老鼠提出 [廢核能發電蓋火力發電] , [廢除機車提倡汽車] .... 這類 [何不食肉糜] 的餿主意. 要是 [提出餿主意的老鼠必需負責為貓掛鈴鐺] , 那麼現在減碳的問題就完全屬於當年 [廢核電蓋火電] 那幾隻聰明老鼠的責任! 要不要計算一個火力發電廠的排碳量相當於多少機車二十四小時連續行駛的排碳量! 別忘了: 火力發電廠是二十四小時連續不斷的燒煤, 機車只有上下班/上下課時間才行駛半小時!

要是真如郝廣才這隻聰明的老鼠的餿主意: 把所有的機車換成輕軌電車 (結果電車還是要靠火力發電廠燒煤發電才會動) 排碳量可能會下降嗎? 交通擁擠程度可能會改善嗎 (人都擠在電車站出入口)? 還是停車位會突然增多呢(家門口就有電車站嗎, 家裡騎腳踏車到電車站一樣要腳踏車停車位啊)?
...(恕刪)

咦,怎麼美國人不自己檢討一下美國人的炭排放量?
怎麼美國人不檢討一下美國人自己浪費的糧食?
排放量最高,浪費資源最多,在這裡有資格說三道四嗎?
fujen1221 wrote:
咦,怎麼美國人不自己檢討一下美國人的炭排放量?
怎麼美國人不檢討一下美國人自己浪費的糧食?
排放量最高,浪費資源最多,在這裡有資格說三道四嗎?

怎啦, 現在發言要看出身看地址? 這是在搞文化大革命嗎? 如果您不懂得什麼是討論, 什麼是舉證舉例. 要如何講出道理, 那麼您還是別來湊熱鬧.
BSA wrote:
怎啦, 現在發言要看...(恕刪)

正所謂"嚴以律己寬以待人",小白就是"嚴以待人寬以律己"不是嗎?
fujen1221 wrote:
正所謂"嚴以律己寬以待人",小白就是"嚴以待人寬以律己"不是嗎?

要不要回憶一下證據?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57&t=1341400&p=14 Post 140
fujen1221 wrote:按照你的邏輯推演下去就是,只要你找醫生治病,醫生就一定要治好,不然就是侵害你的生命權? 郭台銘這麼有錢而你沒有,所以違反平等原則? 你老婆沒有林志玲這麼美所以你每天悶悶不樂,侵害你的人格權? 對嗎? 請你再想一享有哪個國家是沒有犯罪的?而有哪一個國家破案率是100%的?

這是你讀書讀不過別人, 賺錢賺不過別人, .... 卻用自己的失敗當成證據來指責這個社會不公平的時候. 不妨反面思考一下: 哪個國家社會立法規定工作時間與郭台銘一樣長就要賺得和郭台銘一樣多?

[郭台銘這麼有錢而你沒有,所以違反平等原則? ] 又是哪種思想下的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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