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kwangs wrote:那一段我記得是有兩個...(恕刪) 如果路段沒錯的話~每日 10:00~14:00、16:00~19:00 這段時間是開放行駛路肩的~印象中~~這一段路是可以走的~前後會有牌子~路肩行駛起點與終點~
以下形式的公文回覆信件敝人已收到十封以上:一、 國道公路警察局98年2月20日局收字第XXXXXXXXX號影轉台端98年2月19日電子郵件敬悉。二、 台端檢舉XX-XXXX號車違規跨越槽化線變換車道1案,本隊已依法掣單告發。三、 台端關心路政檢舉違規,特致謝忱。
版主是行車記錄器嗎 如果是數位相機的話 我覺得 版主會不會太閒呵人家違規 你要抓可以 你可以請假 站在安全的 地方拍 好好拍 盡情的拍邊開車 邊拍 跟開車講行動電話一樣危險 且你還要用眼晴看 危險加倍開車請專心 可以的話 請自已 檢舉自已 要抓別人 請不要邊開車 邊拍 危害別人ps別說 是坐旁邊的人拍的鬼話當然如果是行車記錄器 的話 就請多多檢舉囉
450 wrote:看照片如果樓主的車跟前面那台車有左右對齊的話照片應該是副駕駛座的人拍的....跟行車記錄器什麼關係...(恕刪) 行車記錄器 是不用人操作 會一直錄影用照相機 要用單手拿眼晴看 很容易危險撞到前面的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