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daho102 wrote:假如你的位置真的是停...(恕刪) 台灣的法律:車輛違規,只能開單或拖吊,不能製造車禍,來懲罰對方。康寶1127 wrote:1.對方速度很慢因為我有...(恕刪) 應該是捨不得轉方向盤吧!聽說方向盤打到底很傷車。
JSCW wrote:不過樓主暫停的位子,以內湖大潤發來說,還真的很難不看到你,加上你有在閃燈不是嗎 是啊,所以我們才會覺得對方居然連我們的車色都能拿來說 真的是給他有點JSCW wrote:判決結果出來後,可以分享一下嗎?還滿好奇的 到時會在上來補充,謝謝您! ^_^
ds0650 wrote:我只能說對方真是不簡單...除非他眼睛看左邊找車位 哈 我們本來也有幫對方找理由及台階無奈.........也許年輕人還是稍微衝了一些其實就像前面有網友說的 態度很重要要是對方下車 說聲不好意思我再找車位沒有注意 或是說 一時沒有判斷好距離我想事情都會比較容易處理fruits0800 wrote:應該是捨不得轉方向盤吧!聽說方向盤打到底很傷車 還好對方沒有用這理由! 哈~~~~~ ^O^
康寶1127 wrote:今天晚上開車帶著全家...(恕刪) 是我不會停你那個位置等車位...我會閃故障燈停在要出來那台車車頭...順著車道的右前方車頭剛好切齊他旁邊車輛不影響他出來...就是前面有人補圖再上面一點...等那台車出去就能順勢倒車停進去...這樣一來比較不會影響轉彎車流...轉彎半徑比起你停的那個位置大...二來可以告訴後方來車你在等這個位置...固然對方撞到你們態度不好有錯...但你們停的位置不但造成他人轉彎不易也容易造成車位被搶引起糾紛...要是我也不知道你們停的那個地方是在等哪個位置
在停車場裡面為了找空位左顧右盼沒注意前方狀況的車主看太多了~就算車停在格子內還是有機會別人被撞的啦~可以說那些人是白目...但他們真的不是故意的...看版大停車被撞位置...要獲得判決全勝機率近乎不可能了...裁決最常用的技倆就是...55分帳 或者是73分帳...版大要有心理準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