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iceb2k wrote:
客觀合理判斷就是合理懷疑啦,法條都這樣寫了你自己還貼出來
何苦再硬凹成事實足任?...(恕刪)
大朋友, 照這樣說,
只要是合理懷疑, 警察就可以搜身/開車箱/進入您家裏搜察/ .....
那也不用檢察官了 ... 台灣可不是警察國家
警察敢對我這樣做, 保證告到他吃刑法, 國家也要賠償 ....
lin.franco wrote:
大朋友, 照這樣說,
只要是合理懷疑, 景察就可以搜身/開車箱/進入您家裏搜察/ .....
那也不用檢察官了 ... 台灣可不是警察國家
警察敢對我這樣做, 保證告到他吃刑法, 國家也要賠償 ....
aniceb2k wrote:
拒絕警察~很好
直接帶回勤務所查明身份後再讓你離去
至少給你拖個三小時
不相信你可以試試看
建議你國文學好在來
警察只要穿制服,並無對你出示證件的必要
aniceb2k wrote:
還在凹?有點知識在來跟他人討論好不好?
我有說警察可以這樣嗎?
aniceb2k wrote:
關於警察職權行使時得搜索交通工具行李箱的法律在你貼的那條後面的最後一項
aniceb2k wrote:
不過~以具體而微的觀察方法,照你的程度來看
台灣的民智程度還蠻有待商榷
由一點簡單的小討論可以知道~
台灣自以為是專業結果又不懂法律又愛凹的人
實在是太多了~
tanshian wrote:
大大..
建議您可以看一下刑事訴訟法..
無令狀搜索也才兩條三種...
130.131...
刑事訴訟法.警察職權行使法並不是只有警察或司法官才要懂..
像我們這種一般民眾懂了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
而並非是用自己的觀點來解釋法條..
您所列舉的問題..
在各式判例.函文都有解釋了..
違反比例原則..
所以才會讓人有在硬凹的感覺..
..(恕刪)
)lin.franco wrote:
大大, 我知道, 我...(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