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netthank wrote:
還是覺得~
先去抓那些騎車 抽煙的會比較實在...
不然每次都要躲他們的煙...
有時候還遇過整個機車格~四五個都點起來...
真是燻死人......然後抽完就直接彈掉!!
沒有熄滅!!造成三手煙的產生...
唉~這比抓改裝還重要的多!!
這個容易多了
拿起你的照相手機
在拍個幾張照片
拿去檢舉
一定會罰
汽機車都適用
而翹管....
最具爭議的就是這段
交通部公路總局牌照科科長李輝宏說,法規雖僅規範「排氣系統應有隔熱防護裝置」及「排氣管尾端出口應位於車輛後方」,因此改裝「翹管」本身並未違規,但是若明顯造成其他用路人或行車安全的危害,仍可依法處以新台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並非不予取締。
怎麼定義「明顯造成其他用路人或行車安全的危害」?
沒有執行力...就等於沒有這條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