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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雄左營遇到一位很沒風度的(運將)沒圖抱歉


速限50開40OK啊,又不是限制最低速限,路小又不熟,真出了事這裏也沒人會賠你
運將嘴臭,你也不用和他計較了,也許他今天生意差吧
如果是我,我會視他按喇叭的『節奏』來決定要不要配合他
我覺得在台灣開車那個速限應該要到過來設計!

應該是說此路段最低速限應在多少到多少之間!

很多人開車就是在保護傘下開車!雖然你沒危法是沒錯但你嚴重影響到馬路上的秩序!

兩線道的速限好像就是40吧,
看來樓主應該要搖下窗戶伸出最長的那一隻手指送給運將大哥才對!
因為他嚴重影響了正常人的開車情緒
gstreamer wrote:
兩線道的速限好像就是...(恕刪)



第 93 條 行車速度,依速限標誌或標線之規定,無速限標誌或標線者,應依下列規
定:
一、行車時速不得超過五十公里。但在未劃設車道線、行車分向線或分向
限制線之道路,或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慢車道,時速不得超過四十
公里。


樓主說中間有雙黃線
所以應該速限50沒錯

雙黃線禁止超車你也知道
他按喇叭你還是不讓
也難怪運將會破口罵你了


如果等比例放大 拿高速公路來看
速限50→速限100
行車40→行車80~90

在這一定被鞭到爆
poll wrote:
行車時速不得超過五十公里。但在未劃設車道線、行車分向線或分向
限制線之道路,或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慢車道,時速不得超過四十
公里。
...(恕刪)


Poll大,
樓主說是雙線道又是雙黃線,所以應是屬於未劃行車分向線的小馬路(雙向單車道),大部份應該是限速40的...
但我覺得就算是限速50,樓主開40何錯之有啊?
何況又不是在快車道,難道速限50,不絕對開到50就是不道德的?
我想樓主還真被鞭得有點莫名
sendoffy wrote:
在台灣開計程車,有風...(恕刪)


老兄你說話一定要這樣嗆嗎?我開車沒違規沒超速,我惹到了誰啊。

沒禮貌的運將我沒理由尊重他,變成說好像每個駕駛都要讓他似的。有本事你就超車不被抓到嘛。難道要我違規行駛機車道(搞不好被警察偷拍到),讓你快活。爽到你,甘苦到我。

有禮貌的運將我當然會尊重,如果遵守交通也是錯誤,那台灣是個什麼地方?
很多運降大大 都有職業病, 每天一出門,車就不離手,試問各位身旁有運降的大大,統計一下,那位運降如果在一天那沒按喇叭的.可以給它一千塊都鼓勵, ps: 我有開過貨車,喇叭聲很大聲,除非真的要按,不然通常我都會忍住,因為貨車用引擎聲就夠恐怖了,好的習慣,傳流開小轎車,現在除非,真的有人綠燈等個10秒還在原地,或小巷十字路口時速高於50以上 我才會按一下 基本上我的修養是不錯的 @大部份開小黃的人 學歷不高 沒水準 忍一下就過去了 除非你有辦法治他!
樓主自認為時速40公里沒超速,還自認為別人應當可以超越雙黃線超車,問題是你到底有沒有妨礙到後面其他用路人的權益?(不是只有那部計程車的用路權益,還包括後面其他車輛的用路權益)
後車叭叭催前車加速或讓道, 已經是最基本最禮貌的了,
自己佔著車道, 又不靠右讓後車先行, 是有風度的.

第一百零一條  汽車超車及讓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四、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時,如車前路況無障礙,應即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並注意後行車超越時之行駛狀況。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速限四五十,都已經開到40了還被叭,後面開的又不是救護車,就算是也要開警笛吧.
後車要超車也是要自己是視狀況,又不是皇帝出巡,全台灣的車都要迴避
莫真要搞到如此,那扭力小的車是否最好不要停紅燈,免得綠燈起步時被後車叭到死,因為要開到40比別人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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