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treamer wrote:
兩線道的速限好像就是...(恕刪)
第 93 條 行車速度,依速限標誌或標線之規定,無速限標誌或標線者,應依下列規
定:
一、行車時速不得超過五十公里。但在未劃設車道線、行車分向線或分向
限制線之道路,或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慢車道,時速不得超過四十
公里。
樓主說中間有雙黃線
所以應該速限50沒錯
雙黃線禁止超車你也知道
他按喇叭你還是不讓
也難怪運將會破口罵你了
如果等比例放大 拿高速公路來看
速限50→速限100
行車40→行車80~90
在這一定被鞭到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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