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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令:先取締併排 再抓騎士違規


mimic99 wrote:
高雄市才真的需要大力...(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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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底騎機車環島經過高雄縣市, 一路上都是戰戰兢兢.
因為紅燈對許多當地人來說根本就是參考用的, 不分男女老少,
一看左右沒來車直接就闖紅燈, 更別說黃燈切換成紅燈後的10秒內,
更是照衝不誤.
不曉得高雄的警察在幹嘛, 我也不清楚高雄縣市的闖紅燈肇事率是多少.
如果很低的話, 我也無言, 算他們厲害.

這是小弟的親身經歷, 沒有打算筆戰或挑釁高雄地區的同胞,
只希望大家能多點交通觀念, 至少, 不要闖紅燈吧!
該是換用腳踏車環島的時候了
可惜只有台北市才會這樣 應該擴大施行才對
交通部醒一醒啊
小黃a3 wrote:
沒錯 在高雄騎車根本...(恕刪)


高雄不是在很久以前就是沒有交通規則的地方了嗎??

我每次過年回去~!!

都能看到很多 在台北市區看不到的奇觀!!

三貼已經不稀奇了!!

去年是看到5貼+一條狗!!

說不定今年還能看到更誇張的!!
命令歸命令,實際上小員警為了績效,恐怕還是會以取締機車為先吧?
就以台北市和平東路、新生南路那個路口來說
警察都是站在天橋上對準禁行機車的車道執行照相取締
可是旁邊因為是加油站,時常停滿小黃和私家車
再加上公車也喜歡走外車道
廣大機車族在那裡被開罰單的應該所在多有
所以,命令這回事,聽聽就好,別太認真
等你拿著相片及罰單去申訴時
照片中只會有你的機車壓在禁行機車四個字上的影像
絕對不會有旁邊的併排停車

在台北市騎車,不只是受併排停車所害,
還有:
公車跨車道,明明車站就在前面不遠,他老兄就是要行駛內側車道再來個大角度切入外線道
沒有道德、不打方向燈的駕駛,要變換車道不看後視鏡、不打方向燈(汽機車都有),後方來車一個不小心加上下雨就直接犁田囉
龜速(指在法定速限之下前方又無車)駕駛或自以為是風火輪的單車騎士佔據車道,為了閃它常常也是大車小車撞一堆
還是一句話,安全帽買全罩式(不要怕熱怕麻煩)、衣服穿厚點(最好穿防摔衣,避免皮肉傷,但撞傷瘀血還是難免)、醫療保險買多點(如果要住院就用的到)、不要以為自己小心駕駛就沒事
上星期才因為一個不耐塞車的汽車未打方向燈就要切換外線車道、再加上天雨路滑、緊急剎車犁田、還在療傷的我的衷心建議
也曾上市長信箱申訴一些危險的道路使用情形
通常得到的答案就是會派員加強取締、但是一旦熱度消退,故態復萌
唉,這就是歹灣郎啦~~~~

吉爾菲 愛斯 wrote:
http://tw....(恕刪)
......驅趕違規停車..................

注意看是驅趕喔,不是取締喔。
對駕駛人來說驅趕又不痛,反正我就先停,等有人來趕再說。
就算被趕了,去繞一圈,看警察走了再停就好了。

等下一定會有人說本來就是規勸為優先,
那怎麼沒有警察開車到內車道上規勸機車騎士勒?
我今早經過台北市和平東和新生路口
天橋上一個警察在拍禁行機車
路邊也沒看有人在"驅離"違規停車..
還是說違停的不算
併排的才算..XD

驅離可以用摧淚彈丟進車內嗎..

吉爾菲 愛斯 wrote:
警令:先取締併排 再抓騎士違規

這樣就對
汽車走汽車的
機車走機車的
不要因為自己的道路堵住
就想衝到別人的車道
b10520tw wrote:
這樣就對汽車走汽車的...(恕刪)


先把平面道路四線兩線禁行機車兩線禁行汽車都劃上 再說吧
不然堵住路的還會有誰..
這個不錯
左邊禁行機車 右邊禁行汽車
汽車每次要找車位先繳600元 臨停繳600元
警察業績滿滿的

愛騎車的人 喜歡honda 掀背車
不是想說
而是非說不可
台灣的官員沒一個好的
各各都是腦殘
警察也是
好的少一點
老是愛抓這種明明就是因為某些原因而造成我們違規的
不去抓第一線違規
而來抓我們第二線違規
除非有人可以救這些腦殘的官員
不然台灣一定會一直這樣
鬼島一堆鬼腦袋! 台灣有三寶,政客、嘴砲、辦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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