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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第一分局 ??

如果我是警察, 每天都有勸離不完的計程車停那裏,
一天或一個月下來, 我也許還能耐得住性子好言相勸,
如果是一整年或是兩三年下來天天都勸不完,
可能我早就忍無可忍, 口氣會比那個員警差多了.
將心比心想想看吧.
對警察有偏見的人,不管警察作什麼是,在他們的眼中看起來,爛就是爛,但他們有換個角度去想嗎?家裡出事行,需要警察處理時,他們對警察的態度又是如何?
如果樓主對台灣的交通這麼有正義感,為什麼你看到紅線停車你不去規勸那些違規停車的人趕快將車開走,不要一昧的指責警察處理事情的態度,
很多警察都是這樣
會這樣開是因為年底了吧
我的認為
不然可以說在不走就開單之類的
昨天才被開一張騎人行道
要找路下去咩
結果就開我單
要是平常的時候
頂多規勸
年底了才會開單
以上是我的認為= =
鬼島一堆鬼腦袋! 台灣有三寶,政客、嘴砲、辦不到!
lin.franco wrote:
時間: 2009/0...(恕刪)


這...小弟每天上班開車都會經過該路段,一堆小黃停在路邊根本不是臨停都是在等載客...如果警察沒來,小黃沒載到客人真的3分鐘就走的話,那台北車站前的交通就不會這麼亂了...
曾經看過在樓主所拍照位置的對面,看到警察也是勸導小黃司機別停在路邊,不過我沒聽到小黃司機回答啥,警察就滿激動的直接把小黃車門打開,司機拖出來....然後叫司機趴在引擎蓋上.....

那段路本來就因為一堆小黃車亂停,開車經過都覺得驚險萬分...

天下第一分局應該是"中X一分局"或是"中X第一分局",怎麼會是"中X分局"。
NYPD SWAT wrote:
lin.franco wrote:
"大客車, 計程車臨時上下客專用; 禁止駕駛人熄火離開"

-->上面都寫了,臨時上下客專用,那些計程車停在那裡有上下客的動作嗎?就算黃線好了,我不相信計程車有停在三分鐘內。


我的學問不太好, 但保證小學有畢業, 小學老師有教看文章不能斷章取義, 我不會只有看半句話...
我的意思是, 若要該路段禁停, 就畫紅線好了 ... 要半開放, 也把文字寫清楚點, 那些警校畢業的高材生, 學問應該不會像我這麼低.
P.S. 整件事約3 min, 該車後來有載客離開(應該是叫車的行為)

NYPD SWAT wrote:
-->粗糙?那警察已經很給計程車面子了,真正狠的,警車直接停在計程車前擋住,直接開單!!或直接在後方想警笛。

想必是把槍拔出來才算粗糙? 這裏市 TW, 不是 US/NY, 台灣是個有文化的社會 !!

NYPD SWAT wrote:
-->行駕照拿出來的意義,就是表示要開始查驗駕駛人以及車輛的身份,誰知到你會不會是通緝犯?無照駕駛?贓車?駕照拿出來,警察可以開單,也可以勸導,這是無庸置疑的。

警察並無至高無上的權力, 必須依法行事. 比如說, 路上隨便一個警察要求搜身, 那可是違法的


NYPD SWAT wrote:
-->選擇性執法勒,這一點我也不認同,但是您說的的確太誇張,真的要一視同仁,要不要警察要開單的時候約好下午三點一起開阿?又不是在玩快閃族!!有一種方式可以解決您的困擾,建議政府裝24Hr攝影機在此路段,只要停車馬上拍照如何?

這個主意不錯喔, 我想您可寫文到市府建議. 板橋早有 24Hr 開單的攝影設備了, 不過要先檢驗與公告!!

NYPD SWAT wrote:
lin.franco wrote:
號稱 "天下第一分局" 的警員水準只有這樣嗎? 那其它分局的警員又會如何?

-->>警察水準待加強,您的水準也好不到哪去,半斤八兩

我的水準的確不高, 我是用假設性疑問句, 交由個人自由心證, 並無絕對定論.
您的水準比較高, 用的是針對個人的肯定句.

您的看法為何, 我絕對尊重, 在這討論, 只是就事論事, 不需針對個人作反應吧 (若違法, 那就另當別論)?
回 11F:
您說的很對, 警察的確很辛苦, 所以要體諒他們有時口氣差, 要將心比心

所以
老師說他每分每秒要照顧幾十位學生很辛苦, 所以要體諒他們打罵學生, 要將心比心
售貨小姐說她每天要站十幾個小時很辛苦, 所以要體諒她們東西賣得貴五倍, 要將心比心
小黃說他每天賺不到錢還要開十幾個小時很辛苦, 所以要體諒他們違規是合理的, 要將心比心
我每天被老闆罵很可憐, 所以要體諒我在 mobile01 寫三字經罵人是難免的, 要將心比心
.... 一切都是藉口

若這樣子, 乾脆授權警察把違規人一律開槍打死算了, 省時省力也不需要口氣好不好

社會應該不是這樣子的! 我一直都相信我們一定會達到 "有禮(理+法)社會" 的, 那就要靠大家來監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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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12F:
我並非對警察有偏見, 事實上好警察也不少.
違規本來就要開單, 我個人絕對贊成, 但法源/程序/與手段可以再加強 !
P.S. 法律並無規定一般人民有規勸違規停車的人的權利義務, 我不想犯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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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15F:
後來怎麼了, 我很好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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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16F:
被你抓包了, 我認錯 ! 本來想過要不要寫 "第一" 這兩個字, 後來還是把它去掉 !
P.S. 用 "天下第一分局" 去 Google 一下, 還會有 "X山分局" 喔, 不知有人會被我誤導, 真是對不起 !

有人要斷章取義 "臨時上下客專用", 來指責小黃不對 ....

就依我小學畢業的程度, 我們再來探討:
臨時上下車, 的解釋應該有:

(1) 臨時先上車 and 再下車的先後連續行為
我想這既然是除外副牌, 應該不會這樣解釋, 有人會在同一地點, 先上車馬上下車, 然後給錢?
所以 (1) 的解釋說不通

(2) 臨時上車 and 下車的不連續行為
(2-1) 上車 then 下車, 同 (1) 解釋, 說不通
(2-2) 下車 then 上車, 表示小黃得先下客到該地, 接完其他客人, 整個完成才算合法, 只下客不上客依然違法 (應該也不會是這個解釋, 相關大客車, 若要依同樣原則, 豈不是要等好幾天?)
所以 (2) 的解釋也說不通

3) 臨時上車 or 下車的部份行為
看來只有這個解釋說得通, 只要有部份行為, 符合"臨時"的規定就可以

個人認為, 依照小黃當時的行為來說, 硬說他違規, 是有點超過

樓主拍照的地方應該是中正的轄區!

但天下第一分局應該中山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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