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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重車騎士當街踢爆後照鏡!!(3/18更新) 3/17 出庭已和解

一定要告啊,對這種人不要客氣,如果不能按喇叭那何必有喇叭的設計呢?按一下喇叭又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只是要好心提醒一下,善用喇叭可以減少車禍發生的.......但不要濫用
這時有行車錄影記錄器就能順利舉證了!!
希望樓主平安。
景氣不好,路上移動的 "未爆彈" 也多...
沒有備案這種程序
只有報案與不報案
有報案就有紀錄
沒報案就沒紀錄
報案了沒紀錄就是警察吃案啦
你這樣講重機
等等又要被砲了

重機超會違規的
光是等紅綠燈就可以看到一堆了

屁股紅色比較囂張

只有是非
沒有立場
加油
當然要堅持提告,至少要讓它有所損失
有圖有真相!!
樓主就把相關照片及報案記錄公布一下!!
不然單方面的只有你個人片面之詞,很難讓人相信事情的原委
告他+1
告他+1
告他+1
告他+1
告他+1
告他+1
告他+1
告他+1
告他+1
告他+1
告他+1
告他+1
告他+1
告他+1
告他+1
要告阿
怎麼不告
警察都是這樣的
不用理他
我想他如果到十七線來遇一定是當場踢鐵板..
個人是開連結車的.
這條線上的貨車司機原則是
吵到你總比輾過妳好..
遇到太誇張的行為我一定是來個長聲啦叭..而且是超大聲的那一種..

樓主加油..辜習養奸只會讓..親者痛.仇者快
ervintsai wrote:
事發經過是這樣: 1/2 晚上10:30左右從工作場合開車返家,行經十字路口,當時狀況黃燈快變成紅燈

,此時左前面小客車已經踩剎車減速,我就小按兩聲喇叭示意左前面小客車快過十字路口,

同時右後方一輛重型機車騎到前面,我跟前面小客車一同過十字路口後,這輛重型機車隨後騎到

我車旁,用兇惡的口吻質疑我為何按他喇叭恕刪)


告+1
看紅字!!
示意前面的車子.關在右後方的他什麼事?
而且也解釋過了.卻又損壞你的物品.以及言語恐嚇

告死他吧!!
提告恐嚇罪及損毀
並告知因他的言語造成你精神上的不安.所以要求精神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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