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值得讚許的行為.......是你, 你會不會做?

以前當兵跟教官討論過這個問題

如果沒有證人的情況下,就打給警廣吧!並且稱路過無法幫忙處理

如果有證人可以作證,可以借用民宅打電話給110請警察來處理,不過要先請證人跟你一同作筆錄,能證明你不是肇事者

有人受傷必需緊急送醫,能用救護車就用救護車,萬一人掛在自已的車上,反而會被家屬告
有時並非人情冷落...因為你不知道被撞的有沒有內出血,萬一一個移動就葛屁了,要算誰?...
應該是現場幫忙協助指揮後方車輛...等救護人員到現場處理傷患...
現在的人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前些日子我也遇過~晚上~騎車回家路上~發現前方有兩部機車擦撞~

一位女生一位老阿伯~其中~阿伯的額頭處留不少的血~

旁邊是有兩部機車停在旁邊~一台情侶有在打手機報警~

另一台好像是在看熱鬧~也是沒人去扶阿伯~

當下把機車停旁邊~下車去扶阿伯~(結果發現阿伯有喝酒~有點後悔扶他)~扶到路邊坐~

後警車來~我就走了~只是覺得~大家似乎是不太愛管這事~尤其是有受傷的~




題外話~喝酒騎車真的很不應該~我吃過一次虧~所以

~超討厭喝酒開車或騎車的人~
看了幾篇上面的回文,小弟有點疑問,有當過兵的男生
應該有學過“叫叫ABC”吧?

第一叫是要找證人,可以證明自己清白和協助,
第二叫要輕拍傷患的肩膀,為何只能拍肩膀?
因為不清楚傷患是否有內傷,輕易移動傷患,
有可能會造成更嚴重傷害,阿你們~~ 忘記了喔?
fruits0800 wrote:
你好心去幫助別人,被...(恕刪)


不是"罪行法定"嗎?

無法證明是他撞的,就無罪 不是嗎?
衰小一點的,先押起來再說!!

現在某案的前大官們,就是這樣,先押了說,
沒證據只靠猜測也行!

不管你喜不喜歡這些大官
台灣法律就是這樣對人

大家各自小心吧
magi3Q wrote:
不是"罪行法定"嗎?...(恕刪)


因為已經有了人證(被撞的人污賴你)
所以你必須要自己去找出對你有利的證據
例如現場的其他目擊者
如果沒有其他目擊者或是對你有利的證據
真的會很麻煩
所以看到這種事,我也頂多幫忙報警
因為現在這個社會
良心被狗吃了,會恩將仇報的人實在是太多了

明明是件好事,可以讓這個失溫的社會多點回流。

無奈上面其他我們聽到不想再聽的例子一再出現,其它看到這個文章的人會不會又變得更不願意幫忙了??

這個社會很殘酷,但還是希望多點報喜不報憂的文章才好。

以前小弟也曾推動一個活動-就是希望新聞可以分內容在不同時段播出,並且許多無謂的延伸新聞和追蹤報導可以採取適當時間當節目播出。學校老師也大力幫忙,無奈相關部門卻以甚麼新聞自由無限綱為由來塘塞。



FE2 拍正片
現在社會就是這樣
撞人的烙跑
好心去幫忙結果被污賴成肇事者
這樣誰敢幫忙
看到車禍都閃遠遠的
這種傻事

做過幾次

最後的那次還被誣賴是我害別人出車禍的
(回去被我媽罵的半死....)

現在我都打電話給119先叫救護車,再請接電話的消防先生轉警察局




  • 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