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iven wrote:
zi 大所言甚是,看...(恕刪)
小弟並非法界人士,但對於一些民事與刑事訴訟案件有點興趣,所以就之前的案例與法條下去研究看看。
而且也針對此事請教執業律師近20年的伯父。
他說以他的經驗來看,姑且不論最後判決是誰勝訴,在起訴後廠商就可以根據求償金額申請假扣押。
而賠償金額的認定雖可能不是廠商宣稱的一千萬,這要有證據佐證因此篇網路文章造成該公司名譽或商品銷售損失的,不是廠商說一千萬就是一千萬。
但是,無論如何,廠商在商言商,既然都請律師告了,那聲請假扣押只是順便,反正提供的擔保只要1/3求償金。
又可以把被告整得死去活來,何樂不為呢?
大家可以看看之前被鴻海告的那位財經記者,不是一樣被假扣押,房子車子存款薪水全被扣押還不足求償金額咧。
我們有同樣的夢嗎? wrote:
假扣押也要有憑有據!
法院準不準也是個問題!
不是拿錢法院就會准!!
廠商若繼續硬凹,還敢告的話!
事情鬧的更大,路大被欺負的太嚴重!
消費者也會替他還回來!
!...(恕刪)
是的,你可以去法庭上跟法官講法律跟提證據。但是,那時路大已經是被告了,對吧?
是的,法院準不准假扣押是個問題。但是,如果法院準了呢,你要幫忙路大出錢反擔保嗎?
奉勸網路上的各位仁兄,法院是幫有錢人打官司的地方,這句話可能要等你進了法院之後才會體會到。
也奉勸這個事件的廠商,適可而止吧!如果事情搞更大,恐怕貴公司的損失也不止於此了。
雖然聽聞貴公司的產品有9成外銷,但是難保此事件傳到國外去時會不會引起相同的抵制行動。
屆時,貴公司的商譽可能一夕毀滅。請貴公司三思。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