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請問違規停車自行拍照這樣能檢舉他嗎?該如何檢舉?(反應後已處理)

題外話一下...
原來這邊人行道弄好了唷
年初補習班課程上完後就沒來過了
感覺還不錯唷

p.s.照片前面一點有間飲料店的奶茶很好喝喔
老闆娘也很可愛
不知道還在不在說
阿瑟 wrote:
感謝大大的力挺啦,我...(恕刪)

不用遮車牌了啦,這種垃圾就讓大家撻伐吧......
m402236 wrote:
不用遮車牌了啦,這種...(恕刪)


就讓這文章沉了吧...寄信過去交通隊好像也沒有回應...
到底有沒有處理也不曉得...如果有常經過那邊的人...
相信還是會有機會看到的...我也不是第一次看到這台...
只是這次停的太誇張...上面我也有說...這攸關隱私的問題...
真的不便公佈車牌...不要沒檢舉成功反而惹的一身麻煩...
希望大大體諒...真的很感謝大大這麼力挺...
阿瑟 wrote:
就讓這文章沉了吧...寄信過去交通隊好像也沒有回應........(恕刪)


改投到市長信箱.

你也許會覺得答覆都是官樣文章, 但這是有人在釘的....效果絕對比直接寄給交通隊好。

市長信箱的作業流程是接到投書,市長室分案給相關局處,像這個就會被分給警察局,
警察局會分給交通隊,由交通隊擬稿答覆並副呈給市長室。

如果你覺得答覆和實際的結果有出入,再投書一次並附上前一次的投書案號,擬稿答覆
的承辦人就會被市長室釘....因為不實處理。

投書給交通隊和投書給市長信箱的差別就像案子報給派出所和案子報給110的差別一樣
,缺點是處理時間比較久(因為轉了好幾層)
chiujung wrote:
改投到市長信箱.你也...(恕刪)


感謝大大提供的方法,
所以我又寄到市長信箱去了,
在看看有沒有什麼回應吧。
再告訴你一個方法,如果你是白天現場看到,打336-0521或336-0522向市政府投訴,不過下午5:30以
後不要打。

因為白天聯合服務中心各局處都有人在坐鎮,你的電話投書也會被紀錄在受理簿上,處理結果也會出現在
市長信箱的答覆裡。

為什麼下午5:30以後不要打? 因為下班後接電話的只是排班輪到的兩位值夜人員而不是各局處的人員,像
這個問題在電話掛了之後,他們的處理方式就是打電話給交通隊告知有這個狀況,最多告訴交通隊處理完
畢要致電給你,至於交通隊有沒有處理或是有沒有回電,值夜人員並不會去關心...因為下次輪到他值夜不
知道是多久以後的事了。
阿瑟 wrote:
今天去高雄火車站附近...(恕刪)


樓主拍的照片...停在騎樓裡面的機車怎麼沒一起拍啊???
那些都是違規停車啊...
如果是我..我會將那些違規停在騎樓裡面的機車也一併傳給交通大隊的...

還有啊...畫面的左邊..有機車道..最左邊還騎在雙白線上...也麻煩樓主一併交給警察吧..
那些走雙白線的機車也太超過了~~~該罰~~

最後啊.....
好像有自行車騎在人行道上耶....
不知道樓主有沒有趕緊攔下來要他的身份證???
不然就算拍下來..沒有車牌..警察不會受理喔~~~~

期待樓主把上述違規的事項都寄給交通大隊~~~

alexpopo1688 wrote:
樓主拍的照片...停...(恕刪)


相信在文章有說提到說因為它停的太過份我才憤而拍照,其它違規檢舉又沒好處,更何況在火車站附近的人也知道停車非常難停,我是認為只要不要太過份都沒關係,畢竟這不是我的應該做的事,如果這位大大要這樣說,我也只能說我沒那麼閒,要說大小眼也可以,就是要針對這台車,不曉得這樣回答您滿意嗎?若是你要轟您就慢慢轟吧,我只是上來徵詢舉發的方式,並不是來徵求你的同意,僅對此篇批判回應,此後批判將不予回應,謝謝。

PS.再次謝謝提供小弟許多方式的大大們。
不是打110報案比較快嗎?
Yuri本名:(ますだ ゆり) 1997 avex tuneに所属 avexとの契約は2008年4月に契約解消していた m.o.v.e 芸能活動を終了

skyend wrote:
不是打110報案比較...(恕刪)



老實說...110只會派給他下面的交通隊去處理,
但交通隊做不做~110不會知道!

高雄市交通隊部份人員對於交通違規似乎另有自己的一套規則
這是我跟1999,110打交道後的一點點感想


  • 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